中国招标与投标网
欢迎访问中国招投标网!  当前时间:
推荐公告
西南大学 - 竞价公告 ...
苏州城北路(长浒大桥~娄江...
2017年度吴江区公路安全...
吴江区庙震桃南段(东方大道...
市妇幼保健院新建妇幼保健中...
苏州市吴江区玛瑙庵大桥改造...
122省道镇江丹阳段(姚庄...
南京地铁运营线路财产保险经...
苏州城北路(长浒大桥~娄江...
[评标结果公示]2017年...
2017年南京市公交专用道...
  你当前所在的位置是:首页 —> 内容页面

暗香浮动经年守得云开月明


 发布时间: 2017-05-22     

编者按:

\r\n

尽管进入中国已有十几年之久,对于许多行外人来说,合同能源管理还是个陌生的概念。而且,各地如雨后春笋般冒出的节能服务企业并没有获得预期的高速成长,反而大多步履蹒跚,处境被动。

\r\n

不过,在刚刚过去的2009年,从事合同能源管理(EPC,EnergyPerformanceContracting)的节能服务企业终于感受到了春天的气息。据悉,一份旨在全面解决长期制约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议案也已经递交到国务院,相关文件将于近期公布。此外,北京市已经开始推行相关扶持政策。

\r\n

在这些消息让人振奋之余,也应该看到节能服务产业的健康发展仍然需要全社会整体意识的提高以及有力措施的推进。为此,《中国财经报》记者对亲历了节能服务产业在中国从诞生到今天的全部发展过程的业内相关人士进行了专访,与读者共同聚焦合同能源管理。 

\r\n

 

\r\n

 

\r\n

2009年岁末,北京市发改委在网站上公示了15家“节能专家”企业,这些专业的服务机构将持证提供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此前,北京市发改委和北京市财政局发布了《北京市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扶持办法(试行)》。北京市在全国率先迈出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坚实步伐。

\r\n

15位“节能专家”之一的中国节能投资公司下属的中节能环保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陈玮,及其合作公司——国能新源投资(北京)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李樾日前接受了本报专访,详细阐述了节能服务产业的发展现状与前景。

\r\n

“节能专家”当之无愧

\r\n

记者:陈总、李总你们好!首先感谢你们安排时间接受本报专访。据了解,陈总已经从事这一行业达13年之久,亲历了这一行业在中国从诞生到今天发展全部过程,了解应该非常深刻,能否请您先介绍一下合同能源管理的概念?

\r\n

陈玮:好的,合同能源管理的原理其实就是以用户未来的节能效益来支付现在投资的一种现代服务业,也可以叫节能服务产业。

\r\n

合同能源管理是一种新型的市场化节能机制,主要由节能服务公司通过与客户签订节能服务合同,为客户提供包括能源审计、项目设计、工程施工、设备安装调试、人员培训、节能量确认等一整套的节能服务,并分享客户节能效益,收回投资和取得利润的一种商业运作模式。

\r\n

例如,一家节能服务公司对某大型商场进行合同能源管理,通过对照明、温控、电梯等整个能源系统进行节能改造,节能改造投资需要节能服务公司投资300万元,客户每年可节约用能资金200万元。节能服务公司就要与客户签订一定时间的合同,分享客户每年的节能效益,以取得投资成本和利润。合同结束后客户对设备拥有产权。

\r\n

记者:李总,您从事合同能源管理这种模式的推广工作也已经四五年了,您对这一概念是如何理解的呢?

\r\n

李樾:简单地说就是客户在能源的使用过程中存在着节能的需要,而客户无需投资,由节能服务公司进行先期的投入,等到设备安装、施工、调试、验收完成后,运营产生节能效益时,节能服务公司从节省下来的能源费用中分享(回收)投资成本和利润,一般会分享3年-5年。这可以说是一种投资加服务的运作方式。

\r\n

记者:那么合同能源管理这种模式与已有的节能减排措施相比,其本质区别在哪里?优越性又体现在哪些方面呢?

\r\n

陈玮:区别主要在于客户不需要为节能改造多花钱,客户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的所有费用都是改造后客户节省下来的能源费用。也就是说,如果客户不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进行改造,这些费用本身也是要支出的。

\r\n

此外,以合同能源管理方式运营的专业的节能服务公司因其综合性和专业性,被称为“节能专家”是当之无愧的。还是以一家商场为例,实现最大限度节能减排涉及方方面面,不是只依靠更换节能灯和空调就能够实现的。这需要全方位全过程的节能规划,既涉及产品和技术,也需要专业的节能设计和节能审计及相关服务。而任何一家企业也无法兼具所有节能产品和技术的研发生产及相关服务,专业的节能服务公司则能够凭借其专业水平和综合能力做出准确判断,提出合理方案,提供专业服务,最终产生最大的节能效益。

\r\n

而合同能源管理的优越性同样非常明显。这主要体现在4个方面:

\r\n

第一,这一模式解决了国家政策在落实中遇到的一些矛盾。因为依靠行政命令来加以推进往往不能适应市场需要,难以形成长效机制,而用能单位从自身的短期经济利益考虑,对节能不够重视,导致作为节能减排责任主体的用能单位缺乏足够的动力。节能服务公司的赢利点是节能效益,受利益驱动恰恰可以解决这一矛盾。

\r\n

举个简单的例子来说,在基础设施兴建过程中一般主要考虑的是投资,如果考虑节能技术与设备的应用就可能导致投资增加,那么许多单位主客观上都将缺乏积极性。但是节能服务公司则不同,增加的节能投资将增加节能效益,受这种可预期回报吸引,节能服务公司自然具备进行先期投资的主观能动性。

\r\n

第二,这种模式可以弥补用能单位节能意识的不足。由于节能减排缺乏量化指标,也没有与绩效等考核有效对接,一些单位和个人都缺乏这种意识和压力,节能减排容易流于一句空谈。而高能耗将直接使节能服务公司利益受损,只有依靠精确科学地控制能耗才能提高收益。因此节能服务企业必须通过专业的节能服务促进节能减排的实现,从而实现利润最大化。

\r\n

第三,承担用能单位节能投资的风险。目前我国已涌现出大批节能技术开发商和节能设备制造商。面对纷杂的市场,用能单位由于缺乏专业的判断力,将承担巨大的投资风险,因此有时干脆一拒了之。这样一来一方面可能由于判断失误造成节能投入不尽如人意,另一方面可能错失了一些真正好的产品和技术。

\r\n

这时,节能服务公司的专业性再次体现出来。因为进行节能改造的投资风险是由节能服务公司来承担的,如果判断失误,节能服务公司不仅无法分享节能效益,而且要承担违约责任。因此节能服务公司必须通过各种方式提高自身的专业性,以做出精准判断。此外,通过节能服务公司可以使好的产品和技术很快得到应用,市场化进度大大提高,有利于社会进步,整体提高全社会用能效率。

\r\n

第四,有利于社会的细致分工。一方面解决了节能产品和技术市场化难题,企业只要专注于研发生产工作,节能效益高的自然会通过合同能源管理得到市场青睐;另一方面,所有用能单位,当然包括节能产品生产企业的能耗问题交给“节能管家”,是符合分工细致的发展要求的。

\r\n

为什么叫好不叫座

\r\n

记者:这样看来,一方面用户可以免费用上节能设备,另一方面合同能源管理的优越性也很突出。李总从事该项工作的市场推广多年,有哪些体会呢?

\r\n

李樾:遗憾的是,在我们具体进入市场运作的过程中,很多用能单位都对这些可以拿来为自己所用的好方法不甚了解,甚至对于这样一种可以不用投资、不用承担技术风险却能获得节能效益的方式抱有一种怀疑的态度,为此我们也作了大量的解释工作。另外,在面对一些民营企业耗能大户时,他们很需要接受这样的服务,而我们又会因为对方的信誉风险和财务风险而却步。所以,有些业内人士慨叹节能服务产业只是“看上去很美”。

\r\n

记者:陈总作为中国合同能源管理发展历程的见证者,能否解释一下为什么会有这样一种“看上去很美”的状况呢?

\r\n

陈玮:的确,我从事这一行业的十几年,对此感受颇深。这个行业在中国的起点是世界银行的一个项目,而我正是与世界银行谈判的小组成员。对合同能源管理我有着很深的感情,因此也没有停止过对合同能源管理为什么叫好不叫座的思考。我总结出以下几点:

\r\n

第一点是信用问题,也是最核心的问题。合同能源管理这种模式注定节能服务公司要承担巨大的投资风险。在创造节能效益前节能服务公司首先要投入资金进行节能改造,可以说这种投资和收益应该是成正比的,但是如果履约信用成问题,投资和收益就会成反比。

\r\n

节约成本,企业有自发的需求,但是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的抗风险能力以及履约能力是最大的问题。让我记忆犹新的是我们开始的第一个世界银行项目——一笔合同额8万元、合同期2年的项目,直至收回全部合同额用了6年的时间,最后的1万多元用了近2年的时间。还有企业在合同期内破产,致使我们的投入血本无归,而追偿所耗费的各种成本甚至让节能服务企业宁肯放弃权利。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而这样的损失又有多少企业能够承受,又能够承受多久呢?

\r\n

第二是税收问题。合同能源管理虽然涉及设备供应,但核心价值体现在“服务”二字。按照我国现行税收政策,当设备超过合同额的50%时视为销售合同,企业需缴纳17%的增值税,而服务业的税率是5%。这已经成为制约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重要障碍。

\r\n

第三是金融体制。可以说银行及信用担保制度不介入整个行业很难做大。合同能源管理的核心是先投资后收益,企业的资金实力注定企业的投资规模。如果中间出现资金链断裂或用户违约等情况,企业的境遇可想而知。银行与信用担保等金融机构的介入是可以解决这一困境的,但问题是他们的考核体系和控制风险方式使节能服务企业敬而远之。首先因为服务业没有产品,金融机构无法控制风险;其次赢利点在用户的现金流出环节,金融机构关注的是现金流入环节。

\r\n

第四是体制上的障碍。其实在一些公用基础设施方面节能减排的效益是最明显的,而政府本身应该率先实行合同能源管理这种模式,但是支付合同能源管理费用与现行的财政政策还存在一些对接的问题。

\r\n

以公用事业管理局为例,有些市政设施能耗费用是实报实销制,这是列支费用,发生1000万元报销1000万元,但当节能服务公司进行合同能源管理后产生节能效益400万元,节能服务公司该与谁分享这部分效益?

\r\n

公共财政来破题

\r\n

记者:这样看来合同能源管理在推进过程中存在风险和体制等多重障碍。然而为了兑现我国减排承诺,这一模式又是势在必行的。据了解北京市已率先出台了相关政策,以奖代补,对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进行节能改造项目予以财政支持。应该说,节能服务产业终于走进了公共财政的视线,再也不是孤军奋战了。能否请你们二位谈一下这方面的具体做法以及您的期望?

\r\n

陈玮:应该说这是非常令人振奋的消息,节能服务产业面对的难题由公共财政来破题是再合适不过。

\r\n

北京采取区别对待以奖代补的方式与合同能源管理的原理一致,即节能效益越高奖励越高。改造后节能率在15%-25%的项目将获不超过项目投资20%的奖励,节能率25%以上可获30%的奖励。对单个项目的补助资金原则上不超过500万元。有了这样奖励政策的激励,会解决用能单位不重视节能效益,以及效益不好用能单位缺乏资金开展节能项目的问题。我希望政府采购作为一种以市场方式体现宏观政策的行为在支持节能服务产业领域先行一步,发挥积极作用。

\r\n

此外,政府采购也是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很好的方式。首先,政府部门应该成为节能减排的表率,带头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其次,政府采购涉及货物、服务和工程,涵盖了节能服务产业的各个环节,两者可以有效对接;再其次,能够进入政府采购市场,将给整个行业带来无限的增长空间。

\r\n

李樾:另外,对于各地的民营企业,地方政府通过工商、税务等部门可以更好地了解和把握该企业的运营状况、经济效益及近期和中期的发展趋势,如果地方财政支持的城市投资公司能够参与为当地的合格企业进行担保,那么,在当地推动节能减排的速度和效率都会大大提高,这也是地方政府和财政可以推动合同能源管理的一种可思考的方法。相信有政府的支持,节能减排产业会很快进入发展的快行线。

\r\n

陈玮:我相信,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在我国的应用推广将迎来一个蓬勃的发展期。当然,我们不可能希望一项政策就能解决整个产业的所有问题,要形成政府扶持节能服务产业的长效机制并实现整个产业的健康发展,仍然需要各方长期积极的努力以及相关法规政策的落实。

\r\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