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浙江省宁波市召开全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暨“三个千亿”、政府主导性工程专项预防领导小组会议。宁波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唐一军表示,重点工程专项预防工作要从政治的高度把握方向,从宏观战略的角度明确定位,努力实现预防工作和促进发展有机统一,真正使专项预防工作成为战胜危机的保障工程。 \r\n \r\n 据了解,宁波市着手对总投资50亿元以上的政府主导性工程,包括东部新城开发、高速公路、铁路工程、港口码头、绕城高速连接线、轨道交通等基础网络和产业提升的项目,联合开展预防职务违法违纪工作,将建立重大工程建设预防职务违法违纪工作网络机制、责任机制、信息共享机制、督查考核机制。 \r\n \r\n 根据要求,“三个千亿”(千亿基础网络、千亿产业提升、千亿惠民安康)和政府主导性工程将严格市场准入,确定单个工程款100万元以上的项目,必须向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r\n \r\n 据悉,从宁波市检察机关查办案件情况看,工程建设领域贿赂犯罪涉及规划审批、土地出让、征地拆迁、招标投标、资金管理、物资采购、现场管理、竣工验收、款项拨付等诸多环节,涉案金额少则几万元,多则几十万元,甚至达数百万元。多头行贿受贿现象比较明显,窝串案情况时有发生。 \r\n \r\n 业内人士认为,要遏制工程建设领域的职务犯罪高发的态势,要依法严厉打击在工程建设中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的犯罪行为;同时,要强化廉政准入制度建设,记录行贿等不良行为,使行贿人在以后进入市场时受到限制。(李兵) \r\n \r\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