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第4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清单》)公示期已于日前结束,将于7月底前正式公布。 \r\n记者从环保部环境认证中心(以下简称认证中心)了解到,截至7月6日公示期结束,认证中心未收到任何书面形式的异议。认证中心已于7月9日将《清单》正式提交到财政部国库司以及环保部科技司。“这意味着环保复印纸和再生鼓粉盒进入本期《清单》已无悬念。”认证中心副总经理李建告诉记者,作为本期《清单》新增加的两类产品,原来预计环保复印纸和再生鼓粉盒在公示期可能会有异议申请,但是出乎意料的是,两类产品顺利通过公示期,没有一起异议申请。 \r\n据李建介绍,对本期《清单》内产品的认证坚持了认证中心一贯的标准和程序。第一,产品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环评标准,并向认证中心提交相应证明材料;第二,认证中心依据环境标志产品保障体系审核企业体系建立及运行的符合性,依据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审核申请认证产品的符合性;第三,认证中心审核员在产品生产现场检验并完成样品抽样;第四,对于符合认证要求的产品根据检验结果形成综合评价报告并提交技术委员会审议;第五,对于不符合标准的企业需要整改后重新接受检验。 \r\n“环境标志产品的标准和类别是动态的,始终处于不断提高和扩充的过程。”李建说,“这样做既符合我国现状,又能让企业的环保意识逐步提高。”据李建介绍,认证中心年内将提高轻型汽车认证标准,并将出台原生鼓粉盒、文具等标准,这将有助于政府绿色采购选择到更多、更环保的产品。(赵环宇) \r\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