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14日讯 14日,济南市建委通报,经过拉网式安全大检查,已有441个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工程被强制性停工或局部停工;同时济南市建委按照有关规定,已建议省建管局给予6家有关责任单位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停止招投标资格30天等处罚。 \r\n 通报显示,近日,济南市建委组织了全市在建工程春季安全巡检,共检查在建工程1450个,建筑面积1170.25万平方米;下发质量问题整改通知书168份,排查安全隐患34562条,发出安全隐患通知书593份;存在安全问题较多的879个工程被责令限期整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441个工程被强制性停工或责令局部停工。 \r\n 通报显示,省城施工工地存在四大安全隐患:有关施工单位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一线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自我防范能力较差,这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同时监理单位未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监理人员的专业结构极不合理,许多安全隐患未能及时发现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排除,给安全生产留下隐患。建设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一些单位对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要求和检查一味应付、蒙混;企业管理者只重经济利益,不重社会效益,对安全工作抱着侥幸心理。企业内部管理混乱,对上级的工作部署只停留在开会传达,贯彻落实不认真、不到位,施工现场的一线作业人员不了解上级对安全生产的工作要求。 \r\n 针对今年发生的事故和检查中暴露的问题,济南市建委按照有关规定,已建议省建管局给予6家有关责任单位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停止招投标资格30天等处罚。下一步,济南市建委将继续强化监督检查,深化安全管理,对发生事故和监督检查中问题突出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予以相应处罚,确保省城建筑施工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