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补贴程序简化成为河南省家电下乡提速的重要推动力。据了解,今年第一季度,河南省彩电、冰箱、手机、洗衣机、电脑5大类家电下乡产品共售出52.1万台(件),比去年同期增长6.6倍多。 \r\n 河南省财政厅副巡视员赵庆业对记者坦言,去年的家电下乡试点中,很多农户反映补贴审核程序比较复杂,往往要两三个月才能拿到补贴,有些购买家电的农户因此放弃了补贴,也影响了群众购买的积极性。 \r\n 今年初,河南省政府批转的推广工作方案将补贴审核兑付程序进行了简化,改为乡财政所审核、县财政部门复核、县(级)信用社打卡兑付。2月1日,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信联社、省邮政储蓄分行联合发出通知,进一步简化补贴环节,改为“乡审乡兑”,即乡财政所审核后,由同级承办银行打卡兑付,相对于试点期间的补贴环节大大简化,农民领到补贴的时间由过去最快的1个月,缩短到3天—7天。 \r\n 在此基础上,河南省各地市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积极创新补贴方法,采取了多种更为便捷的补贴方式,如新安县、偃师市等实行乡财政所审核后直接用现金支付;济源市、西峡县、宜阳县、泌阳县等实行销售网点先向购买人垫付补贴款,再持购买人申请资料定期向财政部门申领补贴,群众购买家电当场就能享受到补贴;还有很多地方对偏远山区或交通不便的地区,定期组织商家和财政、承办银行等部门,采取现场销售、现场补贴,极大地方便了农民购买和申领补贴。 \r\n 据河南省商务厅副厅长魏国庭介绍,该省还出台了《家电下乡经销企业行为规范》,建立起对流通企业的销售考核机制,在保障各方利益、调动各方积极性方面发挥了很好作用。如:在保证农户利益方面,严禁销售网点抽“卡”销售和高于限价销售,并规定销售网点必须具备开票电脑录入功能,为购买人及时领到补贴奠定基础。在保障销售网点利益方面,规定流通企业销售给销售网点的价格,折扣率不能低于零售限价的8%,且不得硬性搭配非家电下乡产品,以保证零售环节在按小规模纳税人交纳3%营业税情况下,能够取得合理经营利润,从而改变了生产环节挤压零售环节、销售网点利润低或无利、销售积极性不高的状况。 \r\n “程序上的简化大大提高了补贴的效率,从而有效促进了消费,达到了预期的销售目标。”赵庆业说。 \r\n 据统计,河南省开展家电下乡试点以来,累计补贴数量105.1万台(件),发放补贴金额1.95亿元,100多万农户受益。(王劲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