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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PPP合同 降低兑现风险


 发布时间: 2017-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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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多位企业家担心PPP项目的担心主要在于有些地方政府部门契约精神匮乏,导致企业面临政策随意性风险、兑现风险和换届风险。<?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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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梳理资料发现,在一些PPP项目合作中,地方政府部门往往会承诺一些条件,但经常出现兑现缩水或完全不兑现的情况。 项目周期动辄二三十年,回报与风险之间的对应关系很难事前完全确定,导致社会资本成了孤岛。   运用PPP模式需要政府部门减少公共资源的直接配置,充分激发市场活力,但现实情况恰好相反。一些好的政策在地方政府人事更迭的时候,很容易发生扯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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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政策研究室原副主任、中国PPP研究院理事长郑新立认为,PPP模式中出现的问题,既是政府部门应该干的事没干好,又是不该干的事情干了很多,比如干预企业的投资决策等,这些行为非常不利于PPP项目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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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家建议,完善PPP合同制定,突出涵盖性和权威性,为进行下一步规范监管打牢基础。由于PPP伙伴合作关系建立在特许经营合同基础之上,因此监管首先是依托合同实施。PPP项目各方应依托国家PPP综合  服务平台,在特许权协议中详尽规定应承担的责任与义务、风险应对及违约处理事项,强化涉及公私方的利益条款,一旦出现问题可依章办事。落实政府监管机构在公共项目实施中的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对监管者的问责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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