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招投标中的腐败之惹人注目远不自今日始,对普通人来说,尽管可能一辈子也不会到招投标的现场,也无法洞察任何一起招投标的内幕,但身边屡屡发生的楼塌桥倒悲剧却俨然已经成为工程招投标腐败最直观的反映。不过直观虽然有其好处,但毕竟不够深刻也不能揭示问题的症结。而今用国家级课题的方式调查、研究工程招投标腐败,显示了各界对相关问题的重视,课题在最高检那里得到了积极的响应,又自然会使人们对解决问题的前景持乐观的态度。 \r\n 工程招投标腐败如此触目惊心,难免让人困惑:到底是招投标制度本身存在缺陷,还是招投标制度在运作中不尽如人意? \r\n 众所周知,招投标制度是国际惯例,源于欧洲,已经有200多年历史,而在中国,自招标投标法于2000年1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也有了十余年的实践经验。如果对招投标制度稍有了解,就会承认招投标制度是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的一种方式,是规则主导下的零和博弈过程,是将权力关进笼子的较好的制度安排。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去年3月底举行的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上表示,防止腐败的利器之一是深化改革,特别要加快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化改革,同时以完善的规则和严格的法律制度,来约束和规范权力运行和政府行为,从源头上减少和治理腐败。让招标投标法硬起来,杜绝招投标程序的空转,使所有监督力量大胆行动。(记者 王日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