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一年,也是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当前错综复杂的经济金融形势和任重道远的“全面深化改革”艰巨任务,既给推进财政金融工作带来了十分严峻的挑战,也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需要我们增强机遇意识和进取意识,统筹兼顾、改革创新,主动作为。 \r\n 综合研判国内外形势,今明两年江苏财政金融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全省财政工作会议总体部署和“稳、进、改、创”的总体要求,立足公共财政职能,紧扣经济金融领域热点难点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夯实工作基础,推动管理创新,促进财政金融(外贷)工作再上新台阶。 \r\n 一、研究建立PPP试点中心,探索城镇化建设融资新思路 \r\n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大幅度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允许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推广PPP融资模式,可以引导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权等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有利于提高公共产品的供给效率,拓展企业发展空间,有利于控制政府性债务和缓解财政支出压力。作为建立省级PPP分中心的试点省份,江苏要先行先试,以项目为抓手,实实在在地推动PPP工作的开展。一般而言,规模比较大,收益比较稳定、长期合同关系比较清楚的公共设施项目,如供水、供电、污水处理、垃圾填埋、轨道交通以及医疗、养老、康复等比较适合采用PPP模式。对于已经建成的基础设施项目,也可以研究通过出让特许经营权的方式转换成PPP运作模式,这样既减少了私人部门的开发风险,政府也可以提前回笼资金,有能力开发更多符合城镇化建设规划的“绿地”项目。 \r\n 二、围绕推动金融业创新,建立财政促进金融业改革发展新机制 \r\n 一是支持金融组织体系建设。通过财政引导政策,吸引总部性金融机构在江苏集聚,发展壮大金融业总体规模;鼓励民营资本进入金融领域,推动民营银行、金融租赁公司、消费金融公司、村镇银行、小贷公司等新型金融组织健康规范发展;支持金融机构在经济薄弱地区乡镇设立分支机构,构建多层次、差异化、广覆盖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二是以支农、支小、支科为着力点,引导金融资源服务薄弱和重点领域发展,促进实施普惠金融。创新财政资金奖补方式,完善信贷、担保和保险风险补偿机制,推进专项资金实质性整合;研究设立省级金融创新奖,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加快经营模式转型,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矛盾;继续扩大科技型中小企业银行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的覆盖面,努力实现资金池建立全省全覆盖,加强资金池运行情况的跟踪管理和绩效评价工作;按照财政部要求,继续做好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试点和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奖补资金的申报和管理工作,对财政补助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专题调研。三是制定并落实财政促进资本市场发展相关政策。鼓励省内企业在新三板、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并进行股权融资;支持中小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扩大中小企业集合债券、集合票据发行规模,多渠道为中小企业解决资金困难,积极推动银行信贷资产、企业专项资产证券化业务;支持股权投资基金发展,进一步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四是支持地方金融企业发展壮大,通过政策、资金支持,引导地方金融企业加大投入与改革力度、完善经营机制、扩大股本、增设网点、形成规模,加强企业财务资产管理,优化资产质量,增强风险防控能力,提高核心竞争力。 \r\n 三、加强农业保险资金监管,形成促进农业保险健康发展新体制 \r\n 一是进一步梳理高效设施农业保险条款,研究完善地方特色险种的财政奖补机制。二是修订农业保险巨灾风险准备金管理办法,按照规模适度、风险可控的原则,完善各级巨灾风险准备金的计提和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建立保险费率动态调整机制,降低保险费率和理赔门槛,提高保障金额和赔付水平,进一步推动农业保险向农民利益倾斜。四是研究建立风险调节基金机制,设立专户存储、封闭运行的调节基金,专项用于防灾减损及大灾赔付。五是加强保险补助资金和保险管理费计提、使用情况监督管理。继续开展农业保险绩效评价,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严肃查处弄虚作假、骗取保险补贴等行为。 \r\n 四、深化国际财经合作,为推动江苏外向型经济发展注入新活力 \r\n 一是根据世、亚行以及外国政府贷款管理规定,结合省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战略,优选节能减排、生态保护、社会事业、城镇化建设等领域的创新示范项目,加大主动参与工作力度,按照创新的要求,积极选择申报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外国政府贷款和技援项目,扩大选择覆盖范围,提高入选率。二是强化国外贷款项目管理。指导项目单位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督促各地落实配套资金,规范招投标、提款报账管理,推动项目顺利实施;建立科学合理的项目绩效评价体系,组织实施在建项目和完工项目的绩效评价。三是加强风险防控。对各地外债偿还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和预警,维护省主权债务信誉。四是进一步加强清洁发展委托贷款项目管理,完善公开、规范的项目筛选机制,继续保持省清洁发展委托贷款项目和贷款总额在全国的领先位次。五是加强与国际金融公司及江苏银行的协作,推动中国能效江苏项目的顺利实施,进一步支持省企业开展节能减排。 \r\n 五、改革财政支持旅游业发展的模式,形成促进旅游业蓬勃发展新途径 \r\n 一是综合运用贷款贴息、以奖代补、有偿使用等方式,充分发挥省旅游产业发展基金的作用,重点支持旅游重大项目建设以及旅游新业态发展壮大。二是支持建立旅游融资担保体系,拓宽旅游企业融资渠道,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旅游业的投入。三是整合省、市、县旅游宣传资源,面向境内外旅游市场开展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旅游营销活动,进一步提升“美好江苏”整体形象。四是发挥旅游产业的关联带动作用,加大对地域特征明显、文化特色突出的乡村旅游扶持力度,促进农民就业和增收。五是加强财政旅游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对财政安排的旅游项目扶持资金,尽早拨付使用,财政扶持的项目要开展绩效评价,没有效益、效果不明显的要坚决调整取消,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 \r\n 六、提升救助基金服务能力,构筑社会和谐新屏障 \r\n 一是按照《江苏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绩效考核暂行办法》规定,加强基金垫付质量和追偿的考核力度。组织开展基金运营情况回头看,巩固基金管理已取得的成果。督促基金管理人进一步规范业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提高救助基金的运行效率和服务能力,开展相关立法调研。二是推动各地建立政府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救助基金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为基金管理人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三是研究调整特殊困难一次性经济补助标准,加大对因交通事故致贫人群的扶持力度。四是研究拟定救助基金垫付案件核销审批办法,提高基金追偿效率。五是加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宣传工作,树立基金救助生命、关爱民生的品牌形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