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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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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3年全国政府采购工作网络视频会议上,财政部副部长刘昆指出,在新形势下,要确立政府采购物有所值制度目标,加强顶层设计,确保制度体系的整体性、统一性、协调性与前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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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是财政支出的一种方式,从本质上来说,政府采购活动也应遵从财政支出的原则,即财政支出要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最大化。国际上,西方发达国家如英国就把物有所值作为政府采购的核心原则。政府采购物有所值并非一味追求最低价格,而是强调产品、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效益。简而言之,物有所值就是“买得放心,使用得满意,处理后不会造成环境污染”,采购的产品从“摇篮到坟墓”的成本是相对较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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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实现物有所值这一目标,须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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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要完善公平交易的市场规则,从根本上夯实政府采购制度的运行基础。我国政府采购法虽然确立了公平交易原则,但主要侧重于保障市场竞争,强调的是给予所有潜在供应商平等参与权,而对保障交易公平的市场规则缺乏相应的细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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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交易的市场规则需要充分竞争的制度保障。招投标制度是这种竞争制度的重要内容,招标的目的是:降低腐败的风险、保证透明和公平、保证供应商的信心、提供一个清楚的审查档案、保证机密性、既保护买方也保护卖方、保证法律确定性等。除了通过招标来保证采购到物有所值产品外,竞争性谈判等措施也是必要的辅助手段。只有保障充分的竞争和相对公平的市场环境,才能从制度上确保政府采购的公开、公平、公正、有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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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要推进监督方式改革,适当简化程序,加强对采购的评价管理。政府采购监督方式改革包括推进政府采购管理与预算编制、资金支付、资产管理等的有机融合,进一步完善财政、审计、监察部门协作配合的监管机制,建立健全监督与处罚并重的政府采购动态监控体系,将供应商、评审专家和社会代理机构纳入监管范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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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真正能做到所采购产品的物有所值,还必须对潜在供应商进行全面评估,从源头上控制产品的物有所值。要确保供应商有足够的供应能力,以减少返工的成本和防止延误;要确保供应商有良好的服务系统,免得总要去追索收据来解决质量保障问题;要确保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是符合质量标准的,以免发生问题而浪费时间和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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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推动政府采购事业向专业化方向发展,实现政府采购质量、价格、效率的内在统一。充分发挥政府采购专业机构的专业性,不断提高采购代理机构的从业人员素质,提高其专业技能,促使政府采购事业专业、规范、高效。专业性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机构是专业的;第二,人员是专业的。对采购人员而言,对其所要采购的产品不仅仅要了解其外在特性,还应了解其内在品质。简单来说,所谓专业采购,就是要做到:在正确的时间、正确的地点,通过正确的供应商以正确的价格获得正确数量的正确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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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拓展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协调处理好政府采购经济与社会目标的平衡关系。政府采购发挥政策功能可以有效地引导产业发展方向、推动自主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首先,政府采购要向民生与公共服务领域拓展。提高政府提供公共产品的能力,扩大公共产品和服务覆盖范围。其次,政府采购要大力支持科技创新。加强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要把增强科技创新能力作为调整产业结构的关键环节,加快提升产业技术水平。最后,政府采购要加强节能增效和生态环保项目采购,倡导“绿色采购”“两型采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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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发挥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不单是政府采购部门的份内之事,涉及各项政策功能的主管部门,是一个覆盖面较广的系统工程。要针对不同政策功能,建立由主要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协作配合的模式,形成全面衔接、分工合理、有序高效的工作机制,各部门通力合作,推动政策功能的发挥,最终实现政府采购事业和社会经济相互促进、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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