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自20世纪90年代开始实施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其初衷是为了建立现代政府采购制度,实现源头防腐。改革重点主要在于建立机构、建设制度,以扩大规模促进规范。经过10余年的发展,政府采购基本功能的发挥取得显著成效。同时,随着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的不断扩大,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初步显现出来,在促进节能环保、鼓励自主创新、促进相关产业发展等方面起到了良好的导向作用。 \r\n \r\n 2014年2月25日,财政部印发《2014年政府采购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从建立健全政府采购法规体系、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不断丰富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体系、着力推进政府采购科学管理、努力完善政府采购监管机制、扎实开展政府采购宣传和队伍建设工作、积极开展加入GPA谈判应对工作七个方面,部署今年的重点任务。 \r\n \r\n 据了解,加快制定政府采购本国产品、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研究完善节能环保等绿色采购政策体系,建立绿色采购标准体系和执行机制。继续推进实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全面推广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工作。继续推动各地将通用办公软件列入集中采购目录,做好正版软件政府采购工作。落实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推动在工程项目采购中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编辑 王日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