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预算绩效理念是财政部门转变理财观念的一场变革。要使预算绩效理念真正融入政府各部门的决策机制、运行机制和考核机制之中,财政部门内部必须首先实现以预算绩效理念统领财政管理工作。变“重分配轻管理”为“以预算执行绩效指导财政资金分配,以绩效管理贯穿预算、执行、监督全过程”;变“重支出轻绩效”为“支出必问效,低效即问责”。 \r\n 对于财政监督工作来说,就是要在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性、规范性监督的前提下,更加注重对财政支出绩效的监督。过去基层财政监督的重点基本着注于财政资金的安全和规范,对财政资金的使用效果明显关注不够。以预算绩效理念统领财政监督工作,就是要将预算执行效果作为财政监督的切入点,从预算执行结果与预算绩效目标的差异入手,从预算、执行管理的反方向进行监督检查,查找形成预算绩效目标执行差异的原因,从中发现预算和执行管理存在的漏洞,纠正其中资金管理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形成与业务科室管理监督的互补,实现绩效监督的效益最大化。 \r\n 一般来说,财政支出绩效与财经纪律的关系呈高度正相关,一个没有实现预算绩效目标的项目,往往伴随着财经违规违纪的发生。将绩效评价与财政监督工作相结合,不仅有利于绩效评价和财政监督实现1+1>2的财政综合监督效益,还便于借助财政监督处罚权的行使,硬化预算绩效评价结果的约束力。 \r\n 财政部门在预算绩效目标评估中,不仅要审核部门项目绩效预算编制的计划基础,还应对绩效目标进行成本—效益分析,对符合计划和绩效的项目,还应通过财政投资评审环节将投资中的水分审减。 \r\n 在预算执行过程中,要按照“绩效目标+部门+绩效阶段成果”为对象进行监控,按效率和效果进行拨款,提高财政支出的及时性,实现效益最大化。要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的范围和程序,保证项目工程质量,强化预算部门的绩效责任。 \r\n 对严重偏离预算绩效目标的项目,要对项目预算部门资金管理进行全方位的财政监督检查,对预算部门依据制度规定启动问责机制,变预算部门“要钱难”为“花钱难”。 \r\n 财政部门要以绩效管理统领财政工作,围绕预算绩效管理重构财政管理流程,将自身在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的经验规范化、制度化。 \r\n 一要完善、规范预算绩效管理的基本工作制度。在制度层面确定财政资源配置与市场配置资源的关系定位,将财政资金投向目标限定在市场失灵领域,做到不越位、不错配;合理划分财政部门与预算部门在预算绩效管理中的职责,做到按制度决策、按制度监控、按制度问责。 \r\n 二要建立以实现政府绩效目标为目标的预算绩效管理指标体系。 \r\n 三要加强预算部门绩效目标审核。应明确项目单位和主管部门对绩效目标审核的第一责任,财政部门应将绩效目标审核与财政资金安排有机结合起来,只有绩效目标审核合格的项目,才能进入预算编审流程。 \r\n 四要明确财政部门内部各环节的责任。要建立流水线工作机制和绩效偏离目标的成因分析和纠错问责机制。 \r\n 五要对预算绩效管理资金范围全覆盖制定路线图。应突出重点资金,关注热点资金,逐步实现对预算绩效管理资金范围全覆盖。 \r\n 六要注重绩效评价结果应用。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只有切实得到实际应用,才能增强财政预算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改善财政管理,提升预算编制质量,提高预算资金效益。(河北省邢台市财政局 李小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