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招标与投标网
欢迎访问中国招投标网!  当前时间:
推荐公告
西南大学 - 竞价公告 ...
苏州城北路(长浒大桥~娄江...
2017年度吴江区公路安全...
吴江区庙震桃南段(东方大道...
市妇幼保健院新建妇幼保健中...
苏州市吴江区玛瑙庵大桥改造...
122省道镇江丹阳段(姚庄...
南京地铁运营线路财产保险经...
苏州城北路(长浒大桥~娄江...
[评标结果公示]2017年...
2017年南京市公交专用道...
  你当前所在的位置是:首页 —> 内容页面

代理机构代理范围该如何界定


 发布时间: 2017-05-22     


\r\n       近日,关于四川省财政厅要求代理机构保存项目履约验收相关资料的消息一出,一石激起千层浪,引起了业界的广泛讨论。但据记者了解,四川省财政厅对于代理机构是否应承担履约验收工作并无刚性要求,而只是要求其将验收证明归档管理。

\r\n

代理机构代理范围的界定
\r\n
\r\n     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条“采购人依法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采购事宜的,应当由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依法确定委托代理的事项,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可见,代理工作是一种契约行为,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双方应在契约规定的范围内履行法律行为。
\r\n
\r\n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专家王海玲认为,《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是指包括采购人在内的,采购文件包括的范围。这些资料是保证采购活动可追溯、还原采购过程的基本材料,此条是限定采购代理机构对自己受委托范围内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料有保存义务,而采购人对采购活动中所有的资料,即采购文件有完全保存的义务。 既然,代理机构与采购人之间是契约关系,在委托的范围内从事代理工作。这样,代理机构就应该在代理协议中,明确自己代理业务范围的起点和终点。
\r\n
\r\n     关于采购资料的保存,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是否用同一个标准和衡量,专家认为是值得商榷的事情。因为采购人对整个采购过程都负有完全管理责任,而采购代理只是对采购人在采购过程中委托的某一阶段的工作负责管理责任,采购代理机构对资料的管理范围也仅应该是在其在受委托的范围内产生的资料进行管理。
\r\n
\r\n     如果采购代理的业务范围包括采购项目的执行管理,即履约管理,那么采购代理机构就应当对履约负责。但履约管理已超越了通常意义上所指的采购代理机构业务范围。如果代理机构超越了通常意义上所指的采购代理业务范围,那么代理机构的工作范围就发生了变化,由此,代理机构的工作性质就变成了第三方采购外包的服务概念。
\r\n
\r\n      可协助验收
\r\n

\r\n      实际上,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政府采购活动中“履约验收这项工作对代理机构而言,并不简单”。因为履约过程是中标人、供应商与采购人之间长期合作的过程,这个过程中如果由代理公司跟踪项目的执行进程还是有难度的,因为采购人和中标人、供应商之间的“不断磨合”是外人没有办法体会的过程,也就是说只有合作双方才了解对方履约的细节和服务状况。
\r\n
\r\n    在项目进展过程中,如果采购人认为需要专业机构协助验收,可以在合同中要求代理机构提供专业服务。当前,关于履约验收这一环节,各地有不同的做法,但,普遍的做法一般是由采购人负责,或由采购人委托监理方负责。比如,国家电网公司的做法是对每一个采购、招标项目的履约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并给出履约分值。履约情况好的单位,在后续项目招标中才有继续合作的可能性。
\r\n
\r\n     代理机构延伸服务 未尝不可
\r\n

\r\n     到目前为止,我国经政府有关部门认定的具有相应招标代理资格(主要包括中央投资项目、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项目、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项目以及通信建设项目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中介机构,全国约6000家,招标采购从业人员上百万。从数据来看,我国代理事业已进入了蓬勃发展期,代理机构日益成为活跃在招投标活动中的重要咨询力量。在如今,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绝大多数代理机构逐步由单一业务向多元业务方向转型。代理机构如果要开展履约验收业务也未尝不可,但是这需要有专业化的队伍和项目验收能力。(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艾力)
\r\n 

\r\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