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项目三分之一的工程款被用于行贿,这一比例真是让人触目惊心!难怪工程建设领域腐败“前腐后继”,难怪“短命工程”频现,皆因暗藏腐败,皆因腐败之中有“暴利”。 \r\n 看这六分之一至三分之一的工程款被用于行贿,只是在招投标环节,他们只是想得到这项工程。一个工程建设项目,从招投标到验收要经过众多的部门和环节,工程建设的路上还有很多“小鬼”需要打发,他们一个个都是“雁过拔毛”的高手,打发这些“小鬼”的钱也还要出自工程款。 \r\n 不仅如此,对于承包方来说,他们承包这一工程项目,并不是专门为了承包而承包,为了行贿而承包,他们都是生意人,不会“赔本赚吆喝”,不会白白为他人“做嫁衣”,他们承包工程的主要目的还是为赚钱。工程款的三分之一用来行贿了,他们赚的钱应该不会比行贿款少,可以想想真正用于工程建设上的工程款会有多少?! \r\n 其实,看这个新闻,也并不是太让人震惊。前不久沈阳铁路局“靖宇至松江河线工程”被曝光出“骗子承包、厨子施工”的丑闻,就可以想像出工程款的去向。铁路建设工程之所以会出现“骗子承包、厨子施工”的现象,绝对不会是因为骗子手段高,厨子技艺好,而因这一工程背后也一定存在例如这“三分之一工程款被用于行贿”的现象,毕竟主管审批的领导还是懂专业知识的,毕竟他们不是“吃白饭”的。从“工程款三分之一用于行贿”,也可以想想出一些地方频现“短命工程”的原因,工程款被如此的分配,相关的建设工程不出问题才怪?! \r\n 三份之一工程款被用于行贿,可以看出相关的工程建设主管部门的权力有多大,而且这些部门的“一把手”权力有多大。他们对工程有决策权,他们的“一只手”就能左右工程,他们的“一支笔”就可以决定工程的未来。虽然关于工程建设的制度有很多,但工程建设领域监管的“盲点”也依然有很多,工程建设还没有“阳光普照”,即使是能够照射到“阳光”的地方,有时也会被人为的遮上“遮阳伞”,让工程在“暗箱”中建设。 \r\n 而且,之所以工程建设领域腐败“前腐后继”,腐败成本太低也是一个重要的原因。当前对工程建设领域腐败案件的惩处力度太低,一个贪污受贿几百万的贪官,往往按照现行法律,很难被处以极刑,他们只是要承受短短几年到十几年的牢狱之苦,而对于他们来说,如果不“东窗事发”,一次腐败就足可以让他们一辈子都能逍遥自在的生活。面对诱惑,铤而走险都会有人来走,更何况这个“险”并不是很“险”。 \r\n 要想减少工程建设领域腐败案件的发生,要多措并举。一是要对主管工程假设的部门进行限权和分权,限权、分权就是不让某一部门的权利过大、过分集中,权利过大势必就会出现“一手遮天”,权利过分集中势必会出现腐败;二是要在工程建设领域把“阳光”引进来,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要想减少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案件的发生,必须让“阳光”照射在工程建设的全过程,来为工程建设杀菌消毒,让工程成为透明的工程,不留一个阳光照射不到的死角;三是要对工程建设领域腐败增强惩处力度,增加腐败的成本,不能让腐败分子“一腐永逸”。(赵艳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