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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从业人员素质技能提升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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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7-05-22 |
2009年4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9〕35号),就当前政府采购工作提出了一些指导性的意见。文件中对于政府采购人员的素质和技能提升给出了明确方向:坚持考核培训,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队伍建设。各地区、各部门要继续加强政府采购从业人员的职业教育、法制教育和技能培训,增强政府采购从业人员依法行政和依法采购的观念,建立系统的教育培训制度。 \r\n \r\n 文件还显示,财政部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建立政府采购从业人员执业资格制度,对采购单位、集中采购机构、社会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等从业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和执业考核,推动政府采购从业人员职业化的进程。 \r\n \r\n 近日,财政部印发了《2011年政府采购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其中对于政府采购从业人员素质和技能提升也做出了相关规划。 \r\n \r\n 长期以来,我国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在采购商品和劳务时一直采用分散采购的办法,造成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低下。为了改变这种状况,我国政府于1996年在上海市进行了政府采购试点工作,并取得了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之后全国推行;两年后,1999年,财政部颁布了《政府采购暂行条例》;在经过5年的试用之后,2002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通过,自2003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 \r\n \r\n 我国的政府采购经过十多年发展,已形成了规模性市场和自身的一些特点。政府采购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及系统性工程等特点,决定了采购人员应具备专业的理论知识、扎实的业务操作能力。而目前我国大部分政府采购人员理论水平低,对招投标、合同、商业谈判、市场调查及商品工程和服务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知之甚少,尤其是缺乏工程预决算审查和管理等方面的基础,对工程项目的技术性、合理性、经济性掌握不准,对合同的履行、验收、监管不到位。因此,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政府采购队伍已迫在眉睫。 \r\n \r\n 全面提升政府采购人员的素质和技能,虽非朝夕之功所能成,但各级政府主管部门还是可利用自身的优势及资源,助推这项工作的进度。比如定期不定期地组织开办各类以政府采购的基本知识,有关法律、制度、政策以及政府采购的国际规则等为内容的培训班。同时,放开眼界,扩大办学资源,联合培训、委托培训等方式都是可以借鉴的。在条件允许或时机成熟的时候,相关财经类院校可开设政府采购课程或专业。 \r\n \r\n 另一方面,业界许多人士认为,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和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共同建立的“招标采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机制已经实行了两年,实践证明,其对于提升招标采购从业人员的素质和技能,是有很强的促进作用的。由于“招标采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中涉及的相关内容对于政府采购从业人员来说也具有很强的共通性,因此许多业界人士认为,基于“招标采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机制加强针对政府采购从业人员的素质、技能教育,并建立起相应的从业人员管理机制,也是值得考虑的一个方向。(文/马昌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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