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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分包 职能部门应加强监管力度


 发布时间: 2017-05-22     

  上海“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烧”出了改造工程中的层层分包问题。尽管火灾的直接原因,被初步认定为“无证电焊工违章操作”引发,但在“违章操作”的背后,是工程建设中的违规分包、转包这个老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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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11•15”事故调查组组长、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骆琳昨天在沪表示,这起事故暴露出5个方面的问题,其中就包括电焊工无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严重违反操作规程,引发大火后逃离现场,以及装修工程违法违规,层层多次分包,导致安全责任不落实,等等。可以说,建筑、装修工程层层分包的危害,在“11•15”事故中再一次得到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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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论上说,违法分包有多种表现形式,包括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或将主体结构的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或是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行分包(即层层分包)等。而非法转包则是指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直接将全部工程转包出去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别人。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对上述行为作出了违法的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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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众所周知,违法分包、转包问题是个长期性的问题。近些年来,无论是国家相关监管职能部门,还是一些地方政府,都一再三令五申,强调这个问题的严重性,也一再强调要严查严打。一些地方严查严打的成绩当然是有的,但遗憾的是,这个问题至今仍然棘手,摆在现实面前无法令人忽视。上海火灾再次暴露这个问题,更是一个严厉的警告。
\r\n从工程管理的角度看,工程分包是一种工程组织方式。这种方式有利于相关企业实现资源的组合和技术力量的搭配。总体来说,工程分包制度符合市场经济的要求,是国外工程管理中普遍采用的形式。关键在于,工程分包不能被演绎为层层分包,不能被异化为违法分包,不能变成违法转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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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在违法分包、转包的背后,隐藏的是不合理的利益驱动、制度的缺陷、体制的弊端,以及监管不力等深层次原因。违法分包、转包作为长期性的问题为什么一直难以得到解决?答案很简单,就是那些膨胀的利益诉求、制度缺陷,以及监管不力等难题长期没有得到很好的治理。本质的因素没有变化,表象又怎么可能有真正的改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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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必须指出的是,这里绝不只是一个认识问题,而是利益的诱惑麻木了人们的认知。于是,各地因为违法分包、转包导致的工程质量与生产安全问题,时有发生。也就是说,违法分包、转包不仅可能带来安全问题,牺牲工程质量也常常是其中的一个恶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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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杜绝违法分包、转包等相关问题的出现,首先必须规范招投标管理,从源头上制止违法分包、转包行为。如果不能以公平、公正和公开的“三公”原则来优选中标对象,那么,后续的工程分包过程中,也就很难保证不出违规行为。这个工程链条如何延伸,总承包者的素质很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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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其次,必须完善和创新制度,遏制违法分包、转包行为,通过推进制度创新,建立长效机制,使违法分包、转包之风得到根本遏制。没有好的制度管理,类似资质挂靠、以包代管和包而不管的现象,就仍会层出不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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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另外,必须进一步规范分包行为,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上海“11•15”事故中的情况看,上海佳艺建筑装饰工程公司作为一个分包商,在安全生产方面明显资质不佳。本报昨天曾有相关报道对其作了详细的解剖,但就是这样一家企业,还将工程进一步作了层层分包。火灾现场的许多违规施工行为,都与这种层层分包行为关系密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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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当然,与此同时,也必须强调加强职能部门的监管。职能部门不只是发发文件,更需要落实制度的精神,针对违法分包、转包,确实做到严查严打。每一次的整顿,必须要有问题企业、要有相关责任人付出代价。没有真正的痛痒,就唤不醒那些麻木的心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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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上海“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无疑是一出人间惨剧。以这样惨痛的教训凸显出的违法分包问题,能不能得到更多的重视,能不能得到更好的解决,我们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