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活动,加强和完善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管理,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司于2010年9月14日在京举办了“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管理会议”。会上,罗国三副司长对今后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管理的工作内容做了全面部署,指出随着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规模初具规模和日常管理制度的逐步健全和落实,工作重点将更加侧重日常管理,进一步强化系统管理和建设。 \r\n 他指出,在做好资格认定工作的同时,发改委将努力加强日常管理工作。一是基本建立起了中央投资项目招投标管理信息系统,要求获得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凡从事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工作的,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15日内通过网络上报《中央投资项目招标情况报告》和有关资料,以便及时掌握中央投资项目招标的进展和相关情况,为规范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行为、加强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提供切入点和抓手。这也是实行资格认定的最主要目的。二是开展了招标代理机构年检工作。目前,已连续开展2008年度、2009年度年检工作,约有30家机构由于种种原因没有通过年检,并有三家机构由于连续两年年检不合格而被降级。通过年检,进一步规范了中央投资项目招标情况报告和资格年检材料的上报工作,对于强化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日常管理,规范招标代理行为,发挥了积极作用。(文/王日谭) \r\n \r\n \r\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