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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电子化是趋势 政府采购法需调整


 发布时间: 2017-05-22     

  “要努力推进电子商务在政府采购中的应用,推动政府采购电子化!”商务部信息司司长李晋奇日前表示,电子商务是网络化的新型经济活动,目前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迅猛发展,已经成为主要发达国家增强经济竞争实力,赢得全球资源配置优势的有效手段。“十一五”是我国发展电子商务的战略机遇期,加快发展电子商务,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是我国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客观要求和必然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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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采购电子化最显著的特点就是运用信息技术,以计算机网络为媒介,打破传统采购方式的时间和空间障碍,为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便利。李晋奇认为,这种采购方式不仅带来了技术上的改变,更重要的是,它改变了传统采购业务的处理方式,增强了采购透明度,降低了采购成本,打破了地域限制,缩短了采购周期,提高了采购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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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晋奇很看好这种采购方式。他认为,要努力采取措施推进我国政府采购电子化建设的进程。具体措施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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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要在实践中完善政府采购电子化网络系统,疏通政府采购信息共享渠道,逐步实现电子化采购系统与预算、国库支付系统的高效衔接和规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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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是要统一政府采购网络建设标准,优化政府采购网站建设结构。我国应该构建系统的政府电子化采购解决方案,以实现政府采购各个业务环节的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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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是要构建有效的法律监督体系,建立一整套完整的法律制度和规范可行的操作程序。李晋奇认为,应在借鉴国外发达国家政府采购制度的基础上,结合我国近几年来政府采购过程中出现的法律空洞及电子采购所需要的制度环境,及时修改和调整《政府采购法》,加快配套法规建设,构建有效的政府采购监督法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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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晋奇说,我国需要加强人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既把握政府采购专业知识,又熟悉信息技术的高素质人才队伍,为政府采购工作提供人才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