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近日,上海“莲花河畔景苑”倒楼案在该市闵行区法院开庭审理。庭审中,项目经理陆卫英的一番话引起关注。陆卫英说,施工单位众欣公司内部没有一个人拥有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她是“被借用的项目经理”。在进行建筑工程招投标时,这样的公司显然不符合起码的竞标要求,所以是陆卫英的资质证书派上了用场。2006年,梅都房地产公司的“莲花河畔景苑”进行招标,众欣公司凭借陆卫英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中得标段。为了配合招投标,众欣公司还与陆卫英签订了虚假的劳动合同。从陆卫英的一番话中,我们不难发现,这幢楼从招标投标开始就埋下了隐患。近年来的一些质量安全事故调查也表明,在招标投标阶段往往就已经对工程造成了先天的伤害。 \r\n 招标投标制度在我国实施20多年来,取得了长足的发展。特别是《招标投标法》颁布以来,伴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的伟大历程,招标投标制度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个领域得到广泛应用,对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深化投资体制改革、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不可否认的是,在招投标市场快速发展的同时,招投标市场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市场主体不规范,围标串标、弄虚作假、转包和违法分包;部分招标代理机构恶性竞争,与招标人或业主串通;少数评标专家不独立、不公正履行职责;违法违纪案件时有发生等。这些都为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埋下了隐患。 \r\n 招标投标环节是搞好工程建设的“牛鼻子”,是社会高度关注的热点问题,亟待抓紧抓好。政府部门必须针对目前招投标市场存在的问题,从推进体制改革、健全法规制度、构筑公共平台、加强监督执法等方面入手,努力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招投标市场。同时,进一步加强招标投标过程的监督管理,特别是加强对政府投资工程的监督,为工程建设把好第一道关。 (雁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