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n 回顾本轮全球金融危机的发展历程,人们不难发现,金融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和缺陷是引发金融危机的主要原因之一,美国金融监管当局对金融创新活动的监管不力和纵容,已是不争的事实。认真研究、深刻反思金融危机产生的原因,对于加强政府采购监管会有所裨益。 \r\n 第一,树立严格监管理念,建立健全监管体系。 \r\n 过去几年间,美国政府正是由于监管方式过于宽松,推崇自由化的金融监管理念,最终酿成了金融危机的爆发。我们要认真吸取这一深刻的经验教训,吸取美国政府基于短期利益而放松金融监管的监管理念,正确处理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与政府采购监管的关系。合理把握好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与政府采购监管关系,处理好扩大政府采购规模范围与规范的关系,摒弃既得利益集团和短期利益行为,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度有效的政府采购监管体制,严格建立健全监管体系,严格监管行为。 \r\n 第二,重视监管体制的再造,构筑统一的、权威的政府采购监管体制。 \r\n 我国现行的政府采购的基本法律框架为《政府采购法》及《招标投标法》,在这一法律框架下,实行集中化和分散化的混合控制管理模式,由此形成了财政、发改委、建设、交通、水利、信息产业、经贸等行政主管部门平行配置、交叉运行的管理体制,造成政府采购管理主体不明,越位和缺位并存,降低了法律的效力和政府采购决策效率和执行效果,加大了协调成本,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 \r\n 美国现有的金融监管体制最大的特点是多类型和多层次,缺乏统一和权威的监管机构。因此,应借鉴美国多层次监管体制低效的教训,借加入WTO《政府采购协议》的契机,将《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投标法》修订或合并提上议事日程,由此形成一个统一、权威的监管部门。 \r\n 第三,树立对政府采购全程监管理念,防范操作风险。 \r\n 次贷危机警示我们,要改变重视事中的监管,忽视事前风险评估,事后考核履行诚信的考核的监管思维模式,牢固树立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政府采购监管理念,尤其是在事前要提高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和透明度,事后密切跟踪监测供应商、采购人验收履约的情况,防范和化解政府采购执行操作环节的风险,以实现政府采购健康有序发展。 \r\n 第四,加强政府采购从业人员的队伍建设与管理,建立客观公正科学合理的政府采购评价体系。 \r\n 美国次贷产品的评级报酬机制不利于评级结果的公正性,在利益分配上,次贷产品创新的利益分配机制加大了道德风险。许多贷款机构诱骗没有经验的低收入阶层进行贷款,且没有明示风险。在政府采购领域,对从业人员同样缺乏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如对政府代理机构而言,只有收益而风险几乎为零。因此对从业人员建立政府采购绩效评估体系,应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合理分配各个要素的权重。 \r\n 第五,正确认识政府采购风险,建立政府采购风险预警机制。 \r\n 这次美国金融危机表明准确把握金融创新的风险评估,对维持金融系统健康、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政府采购要有明确的风险战略、政策制度和健康的风险文化,加强制度设计和监管,要健全政府采购制度、健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内部治理机构、建立健全政府采购风险预警机制,努力把政府采购风险降到最低。与此同时,要积极培养与政府采购相关的人力资源,建立一支业务精通、作风严谨、服务周到的政府采购队伍。 \r\n 第六,高度重视政府采购监管能力建设,加强政府采购监管队伍建设。 \r\n 在次贷危机中,规模庞大的对冲基金等新型金融机构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但监管当局没有对他们进行有效地监管,同时,对信用评级机构存在的问题缺乏足够的重视,使次贷产品的风险和问题不断积累。政府采购同样也存在一个监管能力不够强的问题。因此,要不断提高监管部门的法律执行本领和水平,促进政府采购工作上规模、上水平。 \r\n 金融风暴的案例证明,政府采购管理工作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从机制上等根本上夯实管理的基石才是关健。(黄明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