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n \r\n \r\n \r\n \r\n \r\n \r\n \r\n  | \r\n \r\n \r\n 2月4日上午,在桂林市东环路改造工地,堆有湖南振云生产的电力管材。 | \r\n \r\n \r\n \r\n | \r\n \r\n \r\n | \r\n \r\n \r\n \r\n \r\n \r\n \r\n  | \r\n \r\n \r\n 这份国塑检〔2009〕C0376号报告被国塑检中心认定为伪造。 | \r\n \r\n \r\n \r\n | \r\n \r\n \r\n \r\n近日,有读者向本报反映,1月15日,6家公司竞标桂林市东环路改造电力管材采购项目,一家出具国家级检验报告的公司以308万元中标。事后,有人认为中标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有瑕疵,向招标单位提出质疑。记者将报告传真至国家塑料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下称国塑检中心),该中心经查询后回复,这份报告不是他们出具的。\r\n 持“国字号”报告者中标 \r\n 2月4日,桂林的张先生拿着一些材料对记者说,桂林市对东环路进行改造,需要开挖地面埋设电力管材。1月8日,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下称广西科文)作为桂林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了招标文件,政府采购预算为318万余元。招标书要求:“竞标人须提供产品经国家级行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达到国家标准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竞标单位公章”,文后还特别交代“必须提供,否则竞标无效,原件备查”。 \r\n 张先生说,他所代理产品的公司参与了竞标,并提供了样品及相关材料,他们经过核算报价为240万元,“这个价,我们已有利润了”。他后来了解到,共有7家公司报名竞标,但福建融音塑业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福建融音)中途退出。 \r\n 1月15日,剩下的6家公司参与竞标。1月19日,福建振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福建振云)以308万元报价中标。张先生后来得知,福建振云的报价最高,反而中标了。原来,其他5家公司竞标的产品只有省级检验合格的报告,只有福建振云出具了国塑检中心的检验合格报告,张先生说:“只有这家单位符合招标条件,最后中标。” \r\n \r\n 有人质疑中标单位造假 \r\n 事后,有两家竞标单位质疑福建振云造假,并收集了该公司提供的国家级检验报告。他们发现,这份检验报告跟先前退出竞标的福建融音提供的国家级检验报告雷同,遂怀疑福建振云伪造竞标文件。两家竞标单位先后向科文桂林分公司提交质疑书,请求查证此事并予以处理。 \r\n 2月4日,记者看到,这两份国家级检验报告的样品名称都是HDPE七孔梅花管,福建振云的报告编号为〔2009〕C0376,报告日期为2009年3月31日;福建融音的报告编号为〔2009〕C0486,报告日期为2009年4月22日。两份报告除封面的编号、委托单位和日期不同外,里面的检测数据等内容都一样。 \r\n 1月28日,广西科文作出答复,质疑书上被质疑单位为“福建振云塑业科技有限公司”,而检测报告资料内页产品送检单位为“福建振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两者名称不一致,请质疑单位提供详细完整的证明材料。如对此答复不满意,可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r\n 张先生说,他承认质疑书上将“福建振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错写成了“福建振云塑业科技有限公司”。但广西科文桂林分公司并没就福建振云提交的检验报告,向国塑检中心求证真伪,也没作出答复,反而纠缠质疑书上的小失误,“这明显是避重就轻”。 \r\n \r\n “国塑检报告”来历不明 \r\n 2月5日上午,记者来到广西建筑施工材料质量监督检验站。专业技术人员赵先生看了两份国家级检验报告后说,这两份报告内页的检测数据一模一样,很值得怀疑。他还发现,两份报告内页的骑缝章所盖的位置也一样。因为骑缝章都是人工盖的,总会有一点偏差,不可能一模一样,所以两份报告必定有一份是假的。他建议跟出具报告的单位联系。 \r\n 记者致电国塑检中心,该中心工作人员说,2月4日,已有人从广西发函过来查询国塑检〔2009〕C0376号报告的真假。该中心技术部高部长说,他们的检验报告下方有一行字“复印本报告未重新加盖本中心检验报告专用章无效”,这份报告不是他们出具的。 \r\n 2月6日,福建振云销售负责人陈某告诉记者,广西区域的产品销售由他们的子公司湖南振云负责。至于这份检验报告是不是福建振云提交的,他也正在调查。 \r\n 湖南振云的薛总对记者说,此项目主要由桂林的经销商曾某负责的。记者想跟曾某了解情况,他说:“不用问了,做生意不容易,其他人也这样做过的。这次是因为竞争对手没中标,才跳出来举报的。” \r\n 据知情者介绍,向国塑检中心申请检验产品,费用要1万元左右,如果厂家每个产品都去送检,成本太高。有些厂家在招投标时,就将原先的检验报告扫描进电脑,然后将报告上的日期进行处理,再打印出来使用,“如果单看复印件很难发现里面的问题”。 \r\n \r\n 政府采购办表态严查 \r\n 2月4日上午,记者在桂林市东环路看到,路边堆着一大堆电力管材,产品合格证上写的是湖南振云的名字。施工人员说,已有部分电力管材埋到地下了。 \r\n 当天,桂林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阮副主任向记者介绍说,这项工程招投标的具体情况,他还不是很清楚。因为,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质疑单位应先向广西科文提交质疑书,由广西科文作出答复。如果质疑单位不服,再向桂林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投诉,张先生只走了第一步,并没向政府采购办投诉,“如果确有此事,我们将进行严肃处理”。 \r\n 广西科文桂林分公司谢副经理在桂林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r\n 记者:“作为招标公司,你们是否查看了福建振云提供的检验报告的原件?” \r\n 谢:“当时,评委们看的都是复印件,没要求看原件。因为打分时,都是评委说了算。” \r\n 记者将两份报告拿出来,问两份报告内页的检测报告为何会一模一样。谢说,他不是这方面的专家,也不好说,公司会进行调查,到时再给一个答复。 \r\n 阮副主任对谢副经理说,如果调查核实招投标过程中确实出现了问题,就要废掉原先的标,重新进行招投标。 (热心读者某先生 稿酬1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