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状告广州市财政局的空调采购招标案有了初步结果,此案近日在广州天河法院开庭宣判。法院认为,财政局不应作为被告,驳回了格力的起诉。 \r\n 法院:不应告广州市财政局 \r\n 法院审理认为,本案所列被告是否正确,成为决定法院是否进一步进行实体审理的前提,是必须先行解决的程序问题。 \r\n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5条的规定,原告向法院起诉经过行政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以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告。 \r\n 而分析广州市财政局的复议决定则发现,该决定只是对原决定认定事实方面作具体论述,并没有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认定的主要事实和证据,也没有对定性产生实质影响。 \r\n 据此,天河区法院认为广州市财政局并不是本案的适格被告。原告以广州市财政局为被告提起本案诉讼,理由不成立,因此裁定驳回起诉。 \r\n 格力:若胜诉也不能夺回采购大单 \r\n 格力的代理律师谷辽海称,番禺区财政局早在一年之前已经将招标项目许可给了其他供应商,即使格力胜诉,也已经不可能将这一政府采购大单从别人手中再夺回来,那么财政机关因其违法行为所造成的损失后果可能会面临巨额的国家赔偿责任。 \r\n 格力公司表示,是上诉还是转去告番禺区财政局尚在考虑中。“而在我们即将进行的一系列法律程序中,财政部门再次躲过相应法律责任的可能性不大,我们将等待未来最终的‘说法’。” \r\n 市财政局:将履行判决严格把关招投标 \r\n 广州市财政局则表示将履行法院判决,承诺继续严格把关招投标工作。 \r\n 该案经媒体报道后引起广泛关注,有业内人士认为,作为家电业内首桩“民告官”官司,格力是否借机炒作尚不可知。面对质疑,格力公司坚决予以否认,称状告广州财政局,本身就需要很大的勇气,并不存在炒作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