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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串标”“围标”企业上“黑名单”


 发布时间: 2017-05-22     

   四川省成都市加大对建设领域工程项目招标投标过程中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笔者日前获悉,对存在“串标”、“围标”行为的企业、单位,该市在严肃查处的同时,还将把其不良记录列入“黑名单”并予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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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成都市政府办公厅出台的加强和规范政府投资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实施意见中,明确几种“串标”情形: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的;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错漏之处一致的;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或者报价组成多处出现异常一致或者呈规律性变化的;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的;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出现同一人的;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的;不同投标人授权委托同一人投标的;投标人替其他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除项目本身要求采用专有技术的以外,对不同投标人聘请同一人为其投标提供技术或者经济咨询服务的,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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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该市规定,在建设领域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招标投标过程中,一旦发现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有“串标”、“围标”行为并经查实,行业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复核确认后,依法取消其投标或者中标资格。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对其进行处罚,将其“串标”、“围标”行为记入信用档案。对情节严重的,禁止其1至2年内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施工投标;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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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这些违法行为将被作为企业不良记录,由有关部门列入“黑名单”,并在网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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