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n\r\n \r\n \r\n  | \r\n \r\n \r\n | \r\n \r\n \r\n \r\n\r\n \r\n 济宁市招投标中心服务大厅。 \r\n 本报记者高建璋 \r\n 12月2日,济宁市招投标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召开新闻媒体座谈会,并对济宁市招投标中心正式启用以来的重点工作、改革措施及取得的成绩进行了公布。办理两千项公平交易 \r\n 据介绍,2007年5月,济宁市委、市政府做出了建立济宁市招投标中心,对全市招标采购活动实行“集中监督管理和统一进场交易”的重大改革决策。这是市委市政府对招投标改革工作作出的重大举措。中心于去年1月3日试运行,3月30日正式揭牌启用。 \r\n 中心自运行以来,累计办理各类交易事项2043项,交易总额134.48亿元。其中,建设工程交易项目620项,工程造价92.67亿元,节约资金8.98亿元,节资率9.29%;产权交易项目59项,拍卖底价3.69亿元,成交价4.23亿元,综合溢价率14.62%;土地交易项目68项,面积569.84万平方米,成交价29.99亿元;政府采购中心采购项目1296项,采购预算价9.21亿元,成交价7.59亿元,节约资金1.62亿元,节资率17.59%。受理各类法律、政策、技术咨询560余次。通过资格核验拒绝不合格企业报名44家,依法废标12家。纠正代理机构、招标人、评委不规范做法86起。 \r\n 培育出阳光招标采购 \r\n 中心构建了以市招投标监督管理委员会为领导层、市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为监督层、市招投标中心和政府采购中心为服务层的招投标监督管理运行模式。招投标中心和政府采购中心在统一的有形市场内,为招标采购活动提供信息服务、场所服务、资格审核、专家评审和开评标见证等项服务工作。改革后的招投标工作,实行了“职能分设、管办分离、统一进场、集中监管”的招标采购新机制。 \r\n 同时,还建立起了招标采购不良行为公示制度、制定了投诉举报和禁入济宁招标采购市场管理办法,与检察机关联合建立了违法行为档案查询制度等。今年以来,对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中标和围标串标的9起16家投标企业给予了取消评审资格、中标资格和相应行政处罚等处理,其不良行为进行了公开曝光、记入了不良记录库。保证了招标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 \r\n 设三道卡把好监督关 \r\n 济宁市招监办建立了三个层面的监督管理制度。在监管层面上,制定了改进和加强建设工程、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医疗器械等5大类26项系列管理制度;通过严把招标文件审查、开评标现场监督和受理投诉举报三个关口,形成了事前、事中和事后全过程监管的工作体系。在内部管理层面上,制定了工作人员行为准则、职业守则和工作考核等34项日常管理制度。根据招标采购工作特点,实行了时间服从工作需要和延时服务制度,力求做到内部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 \r\n 此外,济宁市招投标中心还建立了统一的招标采购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在整个招标采购过程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评标专家质量的高低,直接关系评标结果的质量,为组建一个能够满足招投标工作需要的评标专家库,一方面对原有分散在各行政部门的专家库进行了整合,择优选取了部分专家进入评标专家库。另一方面在更大范围内征集符合条件、胜任评标工作的新专家,充实评标专家库,制定了对评标专家使用管理和考核工作办法。 \r\n 媒体建议: \r\n 济宁日报社李强 \r\n 在进行大额或者市民关注的招投标项目时,能够给新闻媒体提供一个全面的采访过程,通过现场新闻报道,让市民更好地了解招投标的规范和过程,让市民客观评价招投标工作。 \r\n 济宁日报社张伟 \r\n 建议中心能够对重大招投标项目相关信息向社会进行发布,或者分阶段通报招投标工作的进展及改革。同时,可以让市民代表走进招投标中心,更加直观地认知、评价招投标工作。 \r\n 济宁市广电局李兆平 \r\n 建议中心能够细化评分标准,根据不同的项目、不同产品制定不同的标准,例如:在评标过程中,进口设备、国产设备共同参加评标时,价格分在各项评分中的比例能够进一步细化。 \r\n 济宁电视台王铁军 \r\n 建议中心能够设一个小型的新闻发布机构,对老百姓关心的项目对外进行发布,让老百姓更好地了解招投标工作的全过程。 \r\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