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保靖县召开的纪念《招标投标法》颁布十周年座谈会,自《招标投标法》颁布以来,该县采取各种形式宣传、学习和贯彻招标投标法的活动,不断完善招投标工程监管,加强招投标制度建设,规范招投标行为,对于控制工程投资、保证工程质量等方面起到积极作用。十年来,通过招投标的建设工程项目500余个,项目中标金额12亿元,节省建设资金约占项目总投资的5%以上,节约国家资金6000多万元,未发现较大的违法违纪问题。 \r\n 抓信息公开。通过广播、报纸、电视等多种形式,公开发布招投标信息,向广大业主、承包商、招投标代理机构宣传国家招投标政策,提供专业、全面、高效服务,让社会各界及当事人得到真实、对等的信息,以形成尽可能广泛的竞争局面。抓项目管理。在成立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及招投标办公室的基础上,组建了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严格审核投标单位的施工资质等级,规范招投标操作程序,充分体现招投标工作的公平、公正、效率。 \r\n 抓行贿查询。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要求投标单位出示政法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凡在招投标过程中有行贿行为被查处的,交易中心对投标人按规定限制投标。 \r\n 抓监督到位。严格执行工程项目的审计办法,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完工的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工程款支付、工程质量监督情况等进行审计,督促工程建设人员严格执行工程管理制度,营造清正廉洁、务实高效的氛围。 \r\n 抓后续管理。招投标结束后,跟踪加强后续管理,严格控制工程量增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工程设计、增减工程量;严格按合同要求付款,工程款支付票据一律需业务主管部门鉴评后,方可付款入帐;严格组织工程验收,工程竣工后,业主及时组织设计、监理、施工等相关各方进行验收,招标办全程参与验收过程监督。 \r\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