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豪祥苑”小区问题多 业委会又爆开发商挪用住宅维修费等问题 \r\n 核心提示: \r\n 本报昨日报道了龙岗区“雅豪祥苑”出现大规模严重质量问题,小区业主们的安全令人担忧(详见本报11月26日深圳新闻A21版报道)。昨日,该小区业主委员会肖秘书又向本报记者反映,除了房屋质量问题,小区还存在着严重的管理混乱问题,他们认为现在的物管公司——“缔之美”未经过业主大会同意而入驻,而且对小区管理存在严重的“不作为”,目前业委会要求其撤离,重新招标合格的物管公司。 \r\n 此外,业委会报料称,开发商还涉嫌挪用小区的住宅维修专项基金,用70万的该项基金购买了本属于市政配套设施的小区幼儿园宿舍。 \r\n 针对这些问题,本报记者昨日采访了龙岗区建设局质量安全管理科及龙岗区建设局相关负责人。他们表示,这次的个案具有典型性,等问题解决后,区建设局将会归纳处理经验,形成同类事件的处理规范。 \r\n 文/记者 阮晓光、廖嘉明 图/记者 轩慧 \r\n 小区现状 \r\n 开发商涉嫌违规挪用住宅维修专项基金 \r\n 据“雅豪祥苑”业委会肖秘书介绍,去年3月,前业委会被罢免,现在的业委会成立于今年8月。“开发商在所有业主不知情的状况下,将物业管理权转让给了‘缔之美’物业管理公司,还冒充了所有业主的签名。” \r\n 肖秘书认为,“缔之美”物管公司没有经过业主大会同意而入驻,就是一个非法的物管公司。而且,该物管公司接管以来,该小区的管理质量明显下降。 \r\n 肖秘书带领记者在小区里,一边走一边介绍说,“这里的绿化很久都没有人打理。”记者还在小区里看见一个破败的凉亭,已经被警戒线包围起来。“凉亭就是被白蚁蛀空的。”肖秘书说。 \r\n 让现在业主委员会尴尬的是,他们处于“无权无钱”的状态,业主委员会反映他们的管理基金为零。 \r\n “雅豪祥苑”业主委员会法律顾问卓律师告诉记者,小区业主的住宅专项维修基金也被开发商非法挪用了。据卓律师介绍,开发商曾和前临时业委会、龙岗区住宅局物业管理科签订了一份三方协议,用业主的住宅专项维修基金把本属于市政配套设施的小区幼儿园宿舍买了下来。记者了解到,此宿舍大约为444平方米,当时花费70多万元购买。 \r\n “住宅专项维修基金是用来购买物管用房及维修房屋使用的,而且还不能动用本金。”卓律师说。 \r\n 部门回应 \r\n 1.渗漏多年缘何仍未解决? \r\n 屋面防水改造由开发商垫付 \r\n 问:记者日前调查发现,业主们从去年年底开始“纷纷投诉”到区建设局,而物业管理的问题则是从今年5月开始反映,但业主们认为是“非法的”物业管理公司仍未撤出。 \r\n 答复:龙岗区建设局质量安全管理科刘雄昨日表示,从去年年底开始,区建设局开始收到大量雅豪祥苑小区业主关于渗漏的投诉,从今年3月,建设局把此问题作为专案处理,并由质检站组织专家检验楼房的质量问题。“但是开发商、业主、施工单位和维修单位对屋面的‘保修期限’产生了争议”。 \r\n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开发商对屋面的“保修期”是五年,雅豪祥苑2002年12月31日竣工,而在2008年小区渗漏大面积“爆发”刚好过了5年。记者在11月11日建设局与业主等达成的会议纪要上看到,小区屋面防水系统整个改造已明确了先由开发商东方置地垫付。 \r\n 2.施工有没偷工减料? \r\n 问:短短的九个月建设14万平方米的小区,由原来的二道防水改为一道防水,应为双层的屋面板改为单层,是否存在着偷工减料的行为? \r\n 答复:刘雄则对此持保留意见,他认为认定工程是否存在着偷工减料,需要有严密的调查和技术支撑。 \r\n “小区的建筑设计由专业的设计院完成,在开发商的要求下由原来二道防水改为一道防水从技术规范上是可以的,但对施工的要求会相应提高,屋面漏水的风险也会增大。我们的调查显示的是施工单位对屋面防水系统没有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规范来施工。”他认为虽然从图纸标准的角度来看,施工是有一定的差距,但是仍不能界定为“偷工减料”,“因为还有材料标准的问题,央视报的水泥标号不够的问题,到底是维修单位留下的,还是施工单位原来的,现在已经很难辨认。”刘雄说。 \r\n 3.住宅专项基金被挪用? \r\n 问:小区住宅专项维修基金被挪用? \r\n 答复:记者昨日试图采访龙岗区建设局人秘科黄科长。他表示,由于现在仍处于调查阶段,所以仍未能作出回应,但是龙岗区建设局会在晚些时候对此问题作出回应。 \r\n 将以此事作案例 \r\n 刘雄透露,这次的个案具有典型性,在雅豪祥苑问题解决后,区建设局会对此进行专题研究,归纳处理经验,以成为同类事件的处理规范。 \r\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