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安徽省合肥市决定实施“大发展、大建设、大环境”三大推进战略,提升老城区、拓展四个城市副中心、新建一个滨湖新区,3年来合肥城市建设共完成投资328.3亿元。城市建设带来的变化群众已经感受到,但是群众心中也有疑问:如此大的建设、投资规模,是否每项工程的招投标都能做到公平公开公正,会不会出现大建设伴随“大腐败”的情况呢? \r\n \r\n “市招管办、市招投标中心作为三大推进战略中的重要前沿阵地,也是反腐倡廉的桥头堡。”面对群众的疑虑,合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雍成瀚说。三大战略刚一推开,合肥市委就提出要为三大战略提供“大保障”,对招投标体制机制制度进行改革,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商业贿赂等腐败现象的发生。2008年,在安徽省委、省政府制度建设年活动中,该市招投标制度体系建设荣获一等奖。 \r\n 体制先行,打造不隶属于任何行政部门的招投标有形市场 \r\n “以前的政府项目建设,从立项、设计、招投标、施工到竣工验收都是由各部门、各单位‘一条龙’封闭运作,管办不力、监督不力、效益不高等问题非常突出,不仅没有形成城市建设合力,反而出现了一些令人痛心的腐败现象。”合肥市纪委秘书长程光祥告诉记者,“招投标是一个关键环节,必须想办法做好。” \r\n 2006年,合肥市对“大建设”工程实行“六分开”,将工程建设中的规划、设计、立项、招标、投资、施工等六个重要环节分开,建立集建设工程、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土地出让等多方面交易功能于一体的统一招投标平台,将原先分散在建委、财政等部门的建设工程、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土地出让等业务统一集中到中心办理,并且在机构、职能、人员上与原单位彻底分离,“统一进场、管办分离、规则主导、全程监管”,建立了不隶属于任何行政部门的全市招投标有形市场。市直及各城区和开发区的各类政府权益招投标项目按要求全部进场公开交易。 \r\n \r\n 该市成立由市长为主任的招投标市场管理委员会,负责招投标工作的决策和组织领导;管委会下设办公室,对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作为具体操作平台的招标投标中心,接受市招管办的直接监管,构建了“决策、监管、操作”三分离的招投标监督管理模式。 \r\n \r\n 招投标改革中,招管办的执法权是一个不能回避的问题。该市将原隶属不同部门涉及招投标业务的114项执法权依法集中委托市招管办,并与省法制办协调,设立“招投标综合执法”门类,经执法培训和资格考试,颁发行政执法证,使招管办实现了招投标专业执法。 \r\n \r\n 该市招投标中心采用国际通行评标方法,对建设工程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计价、有效最低价中标办法;对产权交易、土地拍卖等出让类项目则实行有效最高价中标制度。“一个最高,一个最低,一个有效,打招呼、批条子等干预招投标的现象没有了。2007年600多个‘大建设’项目,外地企业中标率达61.05%,这在以前是没有过的。”招投标中心主任陈华告诉记者。 \r\n截至今年6月,招投标中心完成项目6572个,签订合同金额638亿元,节约资金和增值资金139亿元。其中完成大建设项目1888个,签订合同金额159亿元,减少政府建设资金支出66亿元。 \r\n 制度跟进,强化细节管理堵住风险点 \r\n “让权力退出、靠制度运行。”合肥市从招标、投标、评标以及中标后管理、监督等各环节入手,制定出台了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专家评委和专家评委库管理办法等文件,建立了一整套制约权力运行的刚性机制,减少了权力寻租的空间。 \r\n \r\n “违规违法及腐败问题的发生往往是微观环节上出了问题,这就需要我们在扎好篱笆的同时还要罩上一层防护网,防止相关人员钻‘风险点’的空子。”合肥市从优化招投标程序入手,强化重点环节、微观环节的治理。在业务操作层面上,该市制定了招投标业务工作程序、信息发布规定、招标项目技术标暗标评审暂行办法等一整套与管理制度相匹配的各类内部操作流程及交易规则。该市各部门结合行政、业务工作实际,围绕权力运行和监督,对招投标整个业务流程,从领导到普通员工,通过对各自担负的工作职责进行逐一排查,对权力运行的每个环节逐一分析,对每条制度执行情况逐一检查。经多轮次的风险点排查和讨论,共梳理出17个环节30个风险点,并对每个风险点制定了相应防范措施。工作中,坚持定期分析投诉情况,把脉投诉中涉及招投标管理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及时制定防范措施,实现制度跟进动态化。 \r\n \r\n 中国地质工程集团公司安徽分公司副总经理童长风亲身经历了滨湖新区“滨湖明珠”住宅区的桩基工程连续几个标段工程的招投标过程。他说,在一次招标过程中,一家单位因为没按规定密封标书,被当场宣布不准参与竞标,当这家公司提出质疑时,工作人员当场指出了招投标文件的相关条款的规定,让这家企业无话可说,我们也心服口服。 \r\n \r\n 为提高评标效率,减少人为因素干扰,招投标中心建立专家门禁系统、自动语音通知系统和音视频监控系统。记者在招投标中心评标区入口看到,所有进入评标区的专家都要把通讯工具交由专人负责、集中保管。当问及一位评标专家今天评什么标时,该专家告诉记者“不知道”。在该中心抽取专家的电脑前,招管办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黄守强告诉记者,该中心对专家评委抽取结果实行密封打印,专家只有进入评标现场才能知道今天的任务。 \r\n 强化监督,推动招投标市场规范运作 \r\n “合肥金利达厨具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r\n \r\n 经查,你公司在合肥幼师新校教育教学设备采购项目投标过程中,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提供的‘ISO14001和ISO18000管理体系认证’被认定为虚假资料。现依据有关规定,对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记入不良行为信息档案,记10分,限制6个月进入合肥招标投标中心交易资格,并予以披露。”这是7月23日,合肥招投标中心在其网站上“曝光台”一栏披露的信息。 \r\n \r\n 制度建设的效果如何,取决于制度设计的科学性和执行的刚性。在抓好招投标市场突出问题整治、努力构建招投标市场制度体系的同时,该市通过创新监管手段,推动招投标市场规范化建设。 \r\n \r\n 为摆脱对招投标活动不良行为的干扰和制约,消除招投标活动中的“潜规则”,根除权力干扰,该市从“场内监督、职能监督、专项监督、执法监督”入手,由市监察局在招管办派驻监察室,设专人对招标人的行为、招投标监管及操作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从项目是否进场交易、招标条件设置、评委产生到开标、评标、定标等关键环节,均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合肥市招管办还从社会各界人士中聘请了30多名招投标特邀监督员,对重大招投标项目开评标现场进行监督。 \r\n \r\n 作为招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机构,市招管办在招标过程中不仅负责对泄密招标资料、串通招标、歧视排斥潜在投标人等违法活动的监督,对招投标市场主体包括招标人、专家评委、投标人进行不良市场行为记录,还与市纪委、监察局、建委等13个部门实行联动,加强标后监管,并加大重点项目招投标的监管力度,对技术复杂、施工工艺要求高的项目邀请异地资深专家评委评标。 \r\n市招管办还畅通投诉渠道,投诉案件一经查证,将对违法违规行为予以严厉惩罚。3年来,该市共对受理的326件招投标投诉案件及时受理、缜密调查、快速办结;查出不能正确履行职责的专家评委34名;记录招标投标相关方不良行为39条。 \r\n \r\n “合肥市在大建设中,工程项目多,使用资金量如此之大,却未见一个干部‘倒下’,实属少见,市招管办功不可没。”安徽省纪委副书记吴秀兰在市招管办调研时如此评价。 \r\n \r\n 面对取得的成绩,雍成瀚说,市招管办、招投标中心的体制机制制度属新生事物,我们必须根据招投标市场的发展不断创新,继续查找问题和不足,堵塞各种漏洞,进一步健全完善招标投标统一市场管理的体制和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