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发改委建立全省统一的招标投标信用评价指标体系
浙江发改委印发了《省发改委关于在省重点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应用“企业信用报告”的通知》(浙发改基综〔2009〕319号),规定了应用“企业信用报告”的具体要求。《通知》对采用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和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的信用评价指标进行了规定,又对不同类别招标项目的信用评价指标分别进行了规定。全省统一的招标投标信用评价指标体系自2009年6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