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安徽10月29日讯 (记者吴贻伙) 在本单位办公楼工程开标前向投标者透露标底的安徽省蚌埠市地方海事局原局长韩志良受贿一案日前有了最终结果,10月28日蚌埠市检察院所收到的此案的刑事裁定书显示,蚌埠市中级法院终审裁定驳回韩志良的上诉,维持原一审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的判决。 \r\n 今年7月22日,蚌埠市龙子湖区法院就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后,韩志良不服提出上诉。10月19日,蚌埠市中级法院经审理认为,韩志良利用职务之便以及职务影响,在涉及海事局新办公楼工程招标、船务运输业务、制服定制业务以及与其有隶属关系的下属职位晋升等方面,非法收受多人贿赂款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8万余元,原判事实清楚,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作出上述裁定。 \r\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