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中办、国办下发了《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四川省水利厅党组高度重视,厅党组书记、厅长冷刚作出批示,要求结合水利实际,尽快拟定贯彻意见。随即,厅迅速召集有关处室研究制订具体工作方案,并要求各单位立即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自查,提出专项治理重点,找准突出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整改措施。 \r\n 针对近年来水利工程建设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四川省水利厅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监督工作的暂行办法》。从进一步明确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监督工作职责、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监督工作程序、进一步加强对水利工程招标投标重点环节的监督、严格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监督工作纪律以及严肃查处招标投标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等五个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 \r\n 《暂行办法》有四个特点:一是针对性强;二是指导性强;三是操作性强;四是突出重点。《暂行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促进四川省水利行业切实加强和规范水利工程招投标监督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水利部和四川省一系列有关招标投标工作的法规、文件,确保水利工程建设规范有序、水利事业健康发展。 \r\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