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我市隆重纪念招标投标法颁布10周年。据了解,近年来,我市建筑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有形市场管理不断加强,应公开招标项目公开招标率达100%。市领导彭中泽、谈文胜、刘碧华出席纪念大会。 \r\n 1999年,招标投标法颁布。结合湘潭实际情况,我市相继出台了10余部配套法规,涉及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工程监理招标投标、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投标人的确定和管理等基本领域。同时,我市探索实行了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加权评分、百分制评标等多种方法,使招标投标活动更加便于操作和趋于合理。对一批重点工程,检察院、发改委、财政、公证等部门派人参与监督,严防招标投标违法违纪。目前,全市所有建设工程承发包都统一进入了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应公开招标项目公开招标率达100%。 \r\n 对于当前建设领域招标投标阶段仍然存在的“暗箱操作”、虚假招标等违法行为,我市提出了三条解决措施。一是建立工程风险管理制度,尽快健全完善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承包商履约担保和承包商分包工程付款担保的工程风险管理制度,遏制拖欠工程款以及工程承发包中的各种腐败现象。二是完善市场信用档案制度,加强与工商、税务、银行、保险和担保机构的合作,将多个部门和执法机构对企业与专业人员的处罚决定、不良行为记录等情况载入信用记录数据库,列入“黑名单”并在网上公布,使失信企业“一处受罚,处处受制”。三是改革现行监管模式,集中精力对国有投资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加强监管,对非国有投资建设项目在现行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放宽管理政策,简化办事程序。 (作者:尹义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