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短期内参加多个项目的投标活动,施工企业需要缴交大量的投标保证金,少则三四百万元,多则七八百万元;如今,厦门试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当地的施工企业终于告别此类烦恼。 \r\n 根据新规定,总承包企业一年只要缴交80万元,就可参加交存期内的投标活动,无须再按项目缴交投标保证金。目前,厦门已有上百家各类施工企业缴纳了年度投标保证金。 \r\n 据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工作人员介绍,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试行,有效缓解了施工企业的资金压力,同时也提高了施工企业的投标参与率和市场竞争力,减少挂靠、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记者 郑晓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