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郑州市建委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及专职人员行为监督管理的通知》,重拳整治招标代理市场存在的不规范问题,维护招投标各方的合法权益,在当地引起积极反响。 \r\n 通知明确要求,从事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的机构,必须依法取得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从事建设工程招标代理的专职人员还须取得河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协会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对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及专职人员的信用记录,将作为代理机构资质动态考核、资质申报的主要依据;专职人员有违反招标投标相关法律规定行为的,除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外,该专职人员1个月~3个月内不得开展新的招标代理业务,并按有关规定在网上进行公示。 \r\n 目前,郑州市共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103家,从业人员1600余人,经过河南省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取得岗位证书的700多人,尚不足50%%。由于代理机构队伍庞大,招标代理做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招标代理行为不规范现象时有发生,直接影响到“扩内需、保增长”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 \r\n 河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协会负责人表示,郑州市在河南省率先采取的招标代理专职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有效的提升了“扩内需、保增长”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水平;对违规人员3个月内不得从业并网上公示的规定,有效的遏制了招标代理市场的不规范行为。(林建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