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2009年省财政支持装备制造业技术改造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评选工作开始了。记者从广东省经贸委获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省级财政支持技术改造项目招标投标暂行办法》(粤经贸技术〔2006〕367号)的规定,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装备制造业技术改造投资的引导作用,省经贸委、省财政厅将联合对装备制造业重大技术改造项目以招标的方式确定项目承担单位。 \r\n 本次活动将取用公开评选的方式,各招标代理机构自愿报名,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报名时间为8月21日~26日,地点在广州市吉祥路100号702室。择优确定招标代理机构后,将协助省经贸委、省财政厅做好本年度省财政支持技术改造项目招标工作。 \r\n 具体要求请登录www.gdet.gov.cn查询。 \r\n 报名条件: \r\n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专职从事各种招标代理业务的机构或企业; \r\n (二)企业信誉良好,具有从事企业和政府重大项目招标代理的经验; \r\n (三)具有技术改造项目设备招标等甲级资格证书; \r\n (四)有完备的专家库,能够包含技术改造招标所涉及的技术、经济等所有领域; \r\n (五)通过ISO质量体系认证; \r\n (六)近3年内机构没有因违反《招标投标法》及有关管理规定,受到相关管理部门暂停资格以上处罚,近3年内机构主要负责人没有因违反《招标投标法》及有关管理规定受到刑事处罚; \r\n (七)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没有行政隶属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 \r\n 材料要求: \r\n (一)报名单位概况(含企业机构设置情况、人员基本情况、招标业绩、专家库情况等); \r\n (二)2009年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招标代理工作初步考虑方案(含报价等); \r\n (三)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相关资质证书和证明等材料复印件(需带原件核对)。 \r\n 报名材料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一式两份。(记者 刘伟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