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通常被人们视为腐败高发领域。2006年底以来,合肥市致力于招投标管理体制改革创新,不仅使腐败失去了“温床”,而且建立了一个市场繁荣、竞争有序、监管严格的招投标市场,为合肥节约和增值资金154亿元。这场改革到底是怎样进行的? \r\n 7月28日,合肥传出消息,未来3年,该市将在滨湖新区建设国际一流、国内惟一的“要素交易大市场”,招投标中心、文化艺术版权交易中心、环境能源交易中心等将入驻这个占地172亩的大市场。这意味着,不久的将来,合肥市招投标中心的业务领域将向房产招租、文化、环保、动漫、农村产权这些新领域拓展,合肥市招投标体制改革将因此迈入“新纪元”。 \r\n 2006年底,合肥市下定决心进行招投标体制改革。如今这一改革已进行两年半时间,取得了让人瞩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r\n 体制创新突破部门利益“藩篱” \r\n 3年前,合肥吹响“大建设”的号角,全市掀起了如火如荼的城市建设热潮。面对如此之多涉及庞大资金的项目,如何保证这些项目的招投标在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阳光平台上进行优质高效运作,成为合肥建设者们面临的新课题。 \r\n 当时,合肥与全国各大城市一样,政府庞大资金的主要支配权掌握在少数部门手中,这些部门所管理的投资项目和采购资金,通常由其自行招标,缺乏有效监管,招投标市场“一不小心”就被社会各界所诟病,被视为容易产生腐败的“温床”。 \r\n 2006年12月25日,合肥市大刀阔斧,根据管办分离、政事分开、职能分设的原则,按“一委一办一中心”的全新模式,重新构建招投标决策、运行和监督体系,设立市政府主要领导为主任的高规格的合肥招标投标市场管理委员会,负责政策方针的制定、决策。同时,对建设工程、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土地出让制度等系统进行改革,整合4个交易中心,建立起了统一的招投标交易平台——合肥招标投标中心。取消分散在该市4个城区、3个开发区,以及滨湖新区、政务文化新区的招投标职能,依法将合肥市城区的各类交易业务集中到合肥招标投标中心交易,并强调不得将依法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设立合肥招投标市场管委会办公室,将发改委、建委、财政、交通、水利等七部门的招投标监督执法权委托由该办公室行使,负责对全市招投标市场的统一监督。 \r\n “这是全新体制的运转,在全国并没有成熟的范例可以学习,我们从成立之初就下定决心‘勇吃螃蟹’,在创新中发展,在创新中进步。 ”合肥市招管办主任耿延强这样介绍。 \r\n 评标创新充分竞争打破“潜规则” \r\n 评标文件、评标方法,一直被参评企业视为最敏感的环节,也是“潜规则”频发领域。合肥市采取了建设工程和政府采购项目实行“有效最低价”中标,产权交易、土地拍卖等出让项目实行“有效最高价”中标,在为投标者提供公平环境的同时,通过投标者的充分竞争,为合肥市创造了最大的收益。 \r\n 新开工建设的合肥长江西路高架快速路综合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工程控制价11.92亿元。全国12家综合实力强、信誉高的施工企业踊跃参加投标,采取有效最低价中标原则,结果中标价8.79亿元,为合肥市财政节约资金约3.13亿元,资金节约率为26.1%。 \r\n 合肥华通压力容器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项目,转让底价650万元,采取有效最高价中标原则,经80多轮竞价,最终以最高价1085万元价格成交,增值435万元,增幅67%。 \r\n 数据显示,截至今年7月底,合肥招投标中心两年半时间共完成项目6825个,平均每天达10多个项目,最多的一天达30多个,签订合同金额666亿元,节约资金和增值资金154亿元。合肥市招管办负责人比喻道,用这笔资金,“至少能够再建10个金寨路高架桥”。 \r\n 合肥招投标市场的每一次探索,都伴随产生一部与之相关的规章制度。两年多来,该市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招投标监管的文件,从市政府的政府令到管理部门的规章,数量达几十种之多。大到对招投标全局的统领,小到涉及对招投标细节的规范。 \r\n 监督创新百姓参与打造“阳光平台” \r\n 8月9日上午9时,合肥招投标中心一间开标室里,滨湖新区创新展示馆建设项目开始开标。社会特邀监督员曲锦忠正在对开评标过程进行监督,整个过程“透明”进行。 \r\n 在省城一家研究所工作的曲锦忠,自合肥市招投标中心招募第一批社会特邀监督员时,就加入了这支37人的队伍。作为“大众评委”,特邀监督员负责对项目操作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行为进行纠正和监督,并提出监督意见。若发现严重问题,监督员可以对招投标进程随时“喊停”。 “前不久,在一次项目评标过程中,一专家评委在评标过程中违反了评标纪律,我当场责令其离开评标现场,不得参加本次评标活动。 ”曲锦忠这样告诉记者。 \r\n 为防止招投标过程中违规违纪问题发生,合肥市创新监督模式,在制度监督的同时也注重采用科技手段,26个监控点安装的58部高清摄像机,对开标、评标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实时监控,方便了执纪部门、市招管办督察处和相关职能部门多元化、全方位的监督。 \r\n 通过一系列制度和措施,将场内监督、职能监督、社会监督、专项监督、执法监督融于开评标全过程,在相互制约间形成监督链,从而确保整个招投标工作的透明度。 \r\n 土地交易、工程项目、政府采购、国企产权交易,历来是官员腐败多发易发区。合肥市连续多年进行“大建设”,工程项目之多,使用资金量之多,创出该市的历史纪录。可是,截至目前,该市尚无一名公职人员和公务人员在“大建设”中被发现有贪污腐败的违法行为而“倒下”。该市对招投标进行的一系列改革,起到了预防腐败发生的重要作用。(记者张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