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26日,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山西省招标投标协会在太原组织召开了纪念《招标投标法》颁布十周年暨2009年度招标代理机构工作座谈会。省发改委、省建设厅、各市发改委主管招投标的负责同志、省招投标协调小组成员以及省招投标协会领导、部分招标代理机构代表80余人参加了会议。 \r\n 2009年8月30日是《招标投标法》颁布十周年纪念日。国务院9部委联合发出通知,为进一步推动《招标投标法》的贯彻实施,将举办纪念活动,大力宣传《招标投标法》贯彻实施的成效,正确引导舆论导向,使纪念宣传活动成为推动招标投标工作的重要载体。 \r\n \r\n 省发改委法规处负责同志在讲话中,全面回顾了省发改委在《招标投标法》颁布10年来,为促进我省招投标行业持续发展所付出的积极努力,结合山西省近十年的建设成就,就《招标投标法》颁布的重大意义进行了阐述。他指出,招标投标法颁布实施,是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是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提高经济效益的有效措施,是从源头上遏制腐败和不正之风的重要保障。通过贯彻落实《招标投标法》,达到了选择优秀队伍,保证工程建设质量,节约国家工程造价的目的。但也存在一些招投标程序不规范、分包、转包等不容忽视的问题。作为法定招投标指导协调部门,下一步省发改委将主要抓好四方面工作。首先是以《招标投标法》颁布10周年为契机,加大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力度;二是要严格执行招标方案的核准制度,对未按核准的招标方案进行招标的项目要依法予以处罚;三是强化招投标执法监督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四是加强招标公告信息公开制度的监督,提高招标活动透明度。 \r\n 省建设厅建管处负责人在发言中指出,我省现有招标代理机构200多家,但招标业务水平相对还比较低。主要存在从业规则不尽相同,从业的操守和宗旨千差万别,机构人员不到位,制度不完善、不健全,甚至靠着社会潜在关系维持经营等一系列问题。在今年年初的动态考核中,取缔了10多家问题突出的代理机构,降级或停业整顿的20多家。近期,要建立招标代理机构诚信档案,对从业行为包括市场上不规范的行为要及时予以记录,严格遵循优胜劣汰的原则。在讲话中,他就如何建立规范、有序的招投标市场秩序,提出了三点指导性意见。一是加强制度的建设。现行招投标制度和市场运行的实际情况脱节很大,需要不断地修订和完善;二是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和职业操守培育,培养良好的从业素养;三是招标师考试及培训很有必要。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的管理决定所在单位业务的发展,这是当前我省需要重点抓的一项工作。 \r\n 座谈会上,山西北方招标代理中心、山西协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山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等十几家单位作了发言。与会代表紧紧围绕我省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投标理论研究和实践中取得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金融危机给招投标行业带来的挑战与机遇以及完善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制度等会议议题,分别从改善代理机构经营发展环境,避免市场的恶性竞争;规范自身行为、加强行业自律;招标师未来发展方向及专家库专家队伍建设等方面,各抒己见,畅所欲言,多层次、多角度地进行了交流和探讨。 \r\n 经过讨论,大家认清了形势,统一了认识,找到了今后工作的重点。会议的成功召开,对我省招投标代理行业的健康稳步发展必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r\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