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酒泉讯(记者 吴萍萍 通讯员 夏国斌)作为酒泉市肃州区十大“区长工程”之一的银达镇、总寨镇、清水镇、金佛寺镇四个乡镇的中心敬老院修建项目招投标工作中,肃州区检察机关将预防职务犯罪的关口前移,联合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职能部门作为监督单位参与项目建设的全过程,同时邀请3名富有基建工作经验的有关人员,作为建设业主单位的专家,参与决策和提供咨询,保证了项目建设工作的依法有序开展,四项工程共节约资金达160余万元,使“区长工程”真正做成了民心工程、廉政工程,赢得了参与投标的商家和有关单位的好评。 \r\n 中心敬老院的建设是肃州区积极响应上级指示精神,实施保民生促发展的重点工作。为了把这一体现惠民政策的民生工作办实办好,保证项目建设工作的依法有序开展,坚决杜绝项目建设各个环节可能出现的违规、违法问题,检察机关将预防职务犯罪的关口前移,联合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主动多次和中心敬老院项目建设牵头单位的区民政局进行沟通,研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方案,尤其是帮助建设单位严把了招投标环节,制定了科学合理的项目招标评标办法,同时邀请3名富有基建工作经验的有关人员,作为建设业主单位的专家,参与决策和提供咨询,并采取先投标后做标底的办法,有效地杜绝了招投标工作中经常出现的泄露标底、明标暗定、恶意压价提价、相互串标等违法、违规现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