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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副部长刘昆: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


 发布时间: 2017-05-22     

 政府采购信息报综合消息 2014年1月16日,全国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会议在广西召开。财政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刘昆出席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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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刘昆指出,推广政府购买服务是当前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既是公共服务供给模式的制度创新,也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内容,对于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和效率、加快服务业发展、扩大有效需求、促进就业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各地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特别是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后,财政部发挥牵头作用,加强工作指导,研究政策措施,各地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构建制度体系,积极部署推进2014年试点工作,初步形成了中央和地方共同推进改革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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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刘昆强调,各地要结合实际,紧紧围绕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和效率、促进服务业发展和激发社会组织活力的改革方向,准确理解和把握各项改革政策要求,积极稳妥地加以推进。要合理界定购买范围,明确购买目录,解决好"买什么"的问题;准确把握购买主体,厘清各主体间关系,解决好"谁来买"的问题;规范市场准入,培育市场主体,解决好"向谁买"的问题;健全购买机制,完善购买程序,解决好"怎么买"的问题;加强绩效管理,完善监督机制,解决好"买得值"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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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刘昆要求,各地财政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精神,积极探索实践,2014年在全国面上推开,"十二五"时期初步形成统一有效的购买服务平台和工作机制,到2020年在全国建立比较完善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增强改革意识,结合转变政府职能、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行业协会商会脱钩、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等工作,发挥好财政牵头作用。二是增强规则意识,加强制度建设,尽快形成中央与地方衔接配套、操作规范的政府购买服务政策体系。三是鼓励大胆探索,加强分类指导,积极探索多元化、多样化的模式和路径。四是加强宣传培训,营造良好氛围。五是加强调查研究,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确保购买服务工作健康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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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会议由财政部综合司司长欧文汉主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厅(局)有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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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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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政府购买服务走向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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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2013年9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到2020年,在全国基本建立比较完善的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制度,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高效合理的公共服务资源配置体系和供给体系,公共服务水平和质量显着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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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该意见规定,教育、就业、社保、医疗卫生、住房保障、文化体育及残疾人服务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要逐步加大购买服务的力度。非基本公共服务领域,要更多更好地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凡适合社会力量承担的,都可以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交给社会力量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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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各地要建立健全项目申报、预算编报、组织采购、项目监管、绩效评价的规范化流程。购买工作应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等方式确定承接主体,严禁转包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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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为了加快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2013年12月4日,财政部印发《关于做好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提出要处理好积极推进和制度建设的关系,做好相关政策的完善和相互衔接。既考虑当前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重点是鼓励和推进改革,在坚持大原则不变和透明预算的前提下,注重研究解决现行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会计处理等技术性管理难题,必要时可适当作出政策调整,为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顺利推进创造条件;又兼顾长远,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注重体制机制建设,为将来建立购买服务制度打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