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n 本报讯 近日,中央军委委员、总后勤部部长廖锡龙签署命令,颁布施行《军队物资采购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这是我军深化物资采购改革,规范军队物资采购行为的又一重要举措。 \r\n 据总后军需物资油料部物资采购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新出台的《规定》着眼于深化军队物资改革和有效解决供应商库管理的突出问题,结合全军物资采购系统的工作实践,对先前颁发的《军队物资供应商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作了修订。首次明确了军队物资采购产品分类目录和入库供应商分类分级标准,同时,对供应商的入库申请与审核、选用与评价、审验与退出、违规处理及供应商库的信息与系统维护等作了详尽的规定。具体而言,新《规定》主要具有以下6个方面特点: \r\n 一是对入库供应商如何进行分类分级作了具体规范,对入库供应商主营产品范围建立了军队物资采购产品分类目录。 \r\n 二是在原《办法》的基础上,细化了申请加入军队物资供应商库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尤其是对生产多种产品的集团企业以及从事多种产品代理销售的供应商如何加入军队物资供应商库作了具体规范。此外,《规定》明确了供应商通过军队物资采购网申请入库的具体程序和需要提供的相关资质材料。为保证入库供应商的质量,《规定》还专门列出了初审为不合格供应商的6种情形。 \r\n 三是对于供应商库中供应商的选用,《规定》明确了2条原则,即,一要根据任务性质和采购规模确定参加军队物资采购活动供应商的等级;二要按照《军队物资采购产品分类目录》的类别名称和其他采购要求,从军队物资供应商库中筛选出符合相应等级和条件的供应商,并通过随机抽(选)取的方式确定参加物资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单。同时,对于供应商库中供应商的评价,《规定》要求物资采购机构要对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的表现进行评价,填写《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评价报告表》,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后存档。 \r\n 四是明确了对入库供应商进行定期和不定期审验的方式方法、组织形式和时限周期,对未按照规定参加审验、审验不合格或被取消军队物资供应商资格的入库供应商,《规定》还明确了清退出供应商库的具体程序。 \r\n 五是明确了供应商库日常信息维护的总体要求。 \r\n 六是增强了对入库供应商违规行为处罚的可行性和针对性。并将入库供应商的不良行为分为一般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和重大不良行为3个等级类别,细化了每个等级类别不良行为的具体情形和处罚措施。 \r\n 新《规定》的颁发执行,将在有效维护国防安全和军队利益、规范军队物资采购行为、提高军事采购质量效益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据悉,下一步,军队物资采购部门将着手新的物资供应商入库申请工作。 \r\n | \r\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