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房空调、高压钠灯、高压钠灯镇流器成为强制采购类产品新成员 \r\n 王珅 \r\n 本报讯 第8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日前正式公布,机房空调、高压钠灯及高压钠灯镇流器首次入围,从而成为强制采购类产品新成员。 \r\n 日前,财政部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下发了《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经过公示,第8期节能清单已最终确定并公布。对比第7期节能清单,在空调和照明产品2类政府强制采购品目中,新增设了机房空调、高压钠灯及高压钠灯镇流器等3类产品,使得政府强制采购类产品范围扩大。除此之外,在优先采购的产品品目中,热泵热水器也成为首次入围节能清单的产品。 \r\n 《通知》明确,各级政府机构和采购代理机构在执行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时,应当以本期节能清单中所列产品为准,不再执行此前公布的节能清单,同时,未列入本期节能清单的产品不属于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范围。对于已经确定实施的政府集中采购协议供货产品涉及节能清单产品类别的,集中采购机构应当按照本期节能清单重新组织协议供货活动或进行调整。 \r\n 据悉,节能清单将于2011年1月再次调整并公布,财政部将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对2010年11月底前获得节能认证的产品进行审核和公示。 \r\n 一个是“结算价高出中标价8倍”,一个是“结算价高出中标价上千万元”,令人咋舌的数字差距让政府采购又一次备受关注。然而,事实果真如此吗? \r\n 尚未结算,结算价从何而来? \r\n 短短几天内,一则《“高价”政府采购频现的背后》的报道迅速占据各大网络媒体头版,一时之间成为社会舆论关注的焦点。该报道直指政府采购项目结算价与中标价不符,且数字差距令人咋舌。 \r\n 日前,记者就此事进行了调查采访。按照该报道提供的线索,此次涉及“天价结算”的项目主要有2个,即“长沙市工商局办公大楼建造的空调系统安装项目”和“长沙市废弃物污水处理”项目,这2个项目分别被指“结算价高出中标价8倍”及“结算价高出中标价上千万元”。然而在调查中,记者不由得疑问连连:为何报道中提及的“长沙市工商局办公大楼建造的空调系统安装项目”并没有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为何“长沙市废弃物污水处理项目”明明没有结算,却被扣上了“结算价高出中标价上千万元”的帽子? \r\n 项目备案中查无此案 \r\n 据该报道透露,在长沙市工商局办公大楼建造中,有10余个政府采购项目,实际结算价远远高出中标价。其中,这栋大楼的空调系统安装中标价109.8万元,结算价则高达875.5万元,高出了8倍。 \r\n 按照采购单位性质,长沙市工商局属于湖南省工商局直管,所以该项目理应由湖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湖南省采购办)负责监管。然而,由于该报道并未明确长沙市工商局办公大楼建造的空调系统安装项目是何时进行,2天内,湖南省采购办的工作人员查阅了2006年至今的所有政府采购项目备案资料,均未发现文中提及的长沙市工商局办公大楼空调系统安装项目。 \r\n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那么,缘何在项目备案中查无此案呢? \r\n “按照项目资料备案的查询情况,该项目很有可能是采购单位规避了政府采购,没有按规定程序履行政府采购的预算编制及项目计划审批,因此我们根本不知道有空调系统采购这一回事。”该省采购办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为了加强对工程政府采购的管理,湖南省财政厅于2009年9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工程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财购〔2009〕8号),明文规定了将工程采购项目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和操作程序。 \r\n 工程招标揭开谜底 \r\n 那么,这个项目到底是何时进行的,难道就这么销声匿迹了吗?经过进一步调查核实,这个查无备案的项目终于浮出水面。 \r\n 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记者发现了一则于2004年4月14日发布的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空调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招标公告。据此招标公告显示,2004年4月,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委托,对项目产品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竞争性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当年5月19日,该项目招标完毕,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了中标候选人公示,并确定中标人为湖南省制冷空调设备安装公司。 \r\n 据知情人士透露,该项目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立项,履行了《招标投标法》有关程序。但并未纳入政府采购范围,也没按《政府采购法》进行采购。 \r\n 尚未结算,何来结算价 \r\n 在媒体的报道中,涉及“天价结算”的还有长沙市的废弃物污水处理项目。报道称,该项目政府采购的中标公示价为5346万元,但实际结算价至少比中标价高出上千万元。 \r\n 记者随即连线负责监管该项目的长沙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据介绍,该项目的实际名称为“长沙市城市固体废弃物渗沥液(污水)处理改造工艺设备及安装工程项目”。该项目受长沙市城管局委托,由中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中南分公司于2009年6月进行了公开招标。 \r\n 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按照规定,项目必须通过长沙市审计局政府投资审计专业局的投资结算程序后,才能结算项目资金。据了解,目前,该项目正在实施及试运行过程中,资金支付率仅为中标价的55.6%,还未通过长沙市审计局政府投资审计专业局的投资评审程序,所以并未结算,因而“实际结算价至少比中标价高出上千万元”的结论无从说起。另据负责进行投资评审的长沙市审计局政府投资审计专业局日前回应,近日,他们已查阅2010年长沙市所有关于污水处理的项目,未发现对该项目进行过结算投资评审。“不知报道中指出的实际结算价从哪里得来的。”该市采购办有关负责人十分疑惑。 \r\n 截止到记者发稿前,湖南省纪委已开始着手调查该案件,本报将对此进行跟踪报道。 \r\n 相关链接 \r\n 8月10日,新华网刊登一篇《“高价”政府采购频现的背后》的报道。该报道指出,在长沙市工商局办公大楼建造中,有10余个政府采购项目,实际结算价远远高出中标价。其中,这栋大楼的空调系统安装中标价109.8万元,结算价则高达875.5万元,高出了8倍。 \r\n 此外,该报道提及“长沙市还有一个废弃物污水处理项目,政府采购时的中标公示价为5346万元,但实际结算价至少比中标价高出上千万元。” \r\n 该报道迅速被各大网络媒体转载,在一时之间成为社会舆论关注的焦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