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作为开创全国政府采购工作先河的上海市,经历了15年的发展和完善,其政府采购规模不断扩大,采购管理制度逐步规范。目前,该市市本级政府采购施行的“决策—监管—执行”三分离的管理体制初见成效。 \r\n 2008年11月,根据上海市政府党组会议精神,原由市政府受托财政局管理的市政府采购中心正式移交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管理,完成市级政府采购“管采分离”工作。在市政府领导下,以市财政局等委办局为成员组成市政府采购委员会,负责统筹政府采购改革方向、审议政府采购目录等政府采购重大决策事项。该市财政局负责政府采购日常监督管理事项。市政府采购中心作为该市市级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市级集中采购项目等有关事项。按照两级政府、两级管理的体制,各区县也相应建立了政府采购组织体系。 \r\n 由于体制机制的理顺,近年来,上海市政府采购范围与规模不断拓展,采购工作取得较好成绩。从采购规模上看,2009年,市和区县两级共完成采购金额400.3亿元,首次突破400亿元大关,与1999年的10.3亿元相比,规模扩大了38.9倍,同比增长20.4%,采购规模增幅高于同期财政收入增幅12.7个百分点。据统计,1999年-2009年,上海市市级和区县两级共完成政府采购项目26.1万批次,采购金额达1736.3亿元,累计节约资金171.4亿元。从采购范围上看,该市从最初单纯的货物类采购扩大到工程类和服务类采购,且工程采购的比重日趋上升。从资金来源上看,该市从最初单纯的预算内安排资金,扩展到预算内外的各种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资金构成逐步多元化。同时,区县级政府采购的比重不断上升,2009年,区县级采购金额占全市采购金额比重达到65.4%。(记者 晓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