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笔者从保靖县财政局了解到,该县坚持“凡购必采”原则,全面推进依法采购进程,将所有应纳入政府采购管理的项目全部实现政府集中采购。今年上半年,实施政府集中采购38批次,采购预算金额2026万元,实际采购金额1817万元,节约各类财政资金209万元,节支率达10.3%。 \r\n 为切实提高政府集中采购的质量和效益,该县不断完善政府采购制度,规范政府采购运作程序,主动与计划、交通、城建等部门联系,将工程建设招标纳入集中采购。把重大招标项目发布在各级党报党刊和各级政府采购网站上,让更多的供应商参与投标竞标。邀请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对投递标书、开标、评标、发放中标通知书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政府采购“阳光”运作。对技术性能要求高的设备,邀请专家全程参与、严格把关。实行采购、验收、付款三分离,主动接受人大、纪检、审计监督,预防商业贿赂发生,打造政府采购“阳光工程”。(作者 彭书凤 向邦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