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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试行评分供应商确认制


 发布时间: 2017-05-22     

    为增加评标过程的透明度,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创新评标形式,研究制定了《对客观评分实行供应商确认制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即对评标委员会评定的商务、价格和售后服务分值,请投标供应商到评标现场进行确认,如无异议,要求其在“客观评分确认表”上签字,使客观评价做到客观、公正,有效减少事后供应商质疑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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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法》试行后,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货物采购处率先进行了尝试。6月下旬,货物采购处以省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570余万元的彩超和便携式B超两大类医疗器械采购项目为试点,进行了供应商客观评分的现场确认。此次招标采购具有进口品牌设备参与竞标多、技术参数难度大、售后培训服务要求高等特点。由于采用“分值确认制”办法,整个评审过程始终坚持规范操作。招标结束后,未发生质疑,得到了供需双方的一致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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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法》规定,评标采取对客观评分实行供应商当场确认的办法。一是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文件的过程中,同时要求供应商填写商务条款确认表,标明商务条款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用数字进行量化。经专家评委再次评定后,供应商最终签字确认,保证客观分值的准确性。二是严格复查专家评委打分情况,避免有倾向性、不合理分值出现,保证评审的公正性。三是现场公布专家评委综合打分(商务、技术、价格和售后服务)的平均分值,解答供应商提出的疑问。供应商对各自的平均分值进行确认,如无异议,在分值确认表上签字。供应商对采购中心这一作法表示赞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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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黑龙江省政府采购各项改革取得新进展,全省采购额实现121.2亿元,同比增加24.1亿元,增长24.8%,节约资金12.4亿元,平均节支率为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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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黑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办公室消息,2009年黑龙江全省积极拓展政府采购范围,扩大政府采购规模,在扩大货物、服务采购规模的同时,加大对财政性资金投资的市政道路。  (作者:徐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