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供货里的某些问题只有鬼才知道”,这是一位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工作者的话,话糙理不糙,这其中直接反映了协议供货的监管难度。面对“政府采购质次价高”的指责,政府采购监管和执行机构百口莫辩。 \r\n然而,在日前刚刚结束的辽宁省省直机关2010-2011年度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招标工作中,取消淘汰率、协议供货网上进行的全新模式或可让“鬼”无处遁形。 \r\n充分竞争“成其大” \r\n协议供货受人诟病的原因无非是价格和质量,“就像老百姓过日子,去自由市场买东西时总要货比三家,最终目的就是选择物美价廉的产品。”在辽宁省财政厅副厅长聂少林看来,协议供货采购首先需要一个供应充足、充分竞争的大市场格局。 \r\n在这样的思路引导下,该省此次协议供货招标项目共分为6大类,分别是公务用车、办公家具、小轿车和大客车、办公耗材、办公设备及空调、办公电器定点采购卖场。在此次过程招标中,除办公耗材外,均不设淘汰率,只要供应商符合招标文件中的要求,就可取得协议供货资格。 \r\n据辽宁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以下简称采购处)处长孙中才介绍,这种方式的优点首先是降低政府采购门槛,让更多优秀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有利于充分竞争;其次是方便采购人,有了这样一个大市场,采购人有了更多选择;最后是大大充实了政府采购电子平台的资源库,能够为政府采购的统计分析提供基础数据。 \r\n大浪淘沙“成其精” \r\n对于打开大门的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市场,供应商在普遍表示赞赏的同时,也倍感压力:“如果我们的产品质量、价格和服务不具备全面的竞争优势,即使获得了资格,恐怕也难以获得实际的采购。”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采购处处长王杰表示,这正是设计大市场的目的。 \r\n记者从采购处了解到,协议供货的网上采购方式被划分为以下3种:采购金额5万元以下的,采购人可直接在网上选择;5万元至30万元的,需要通过议价或公开竞;30万元至100万元的,则必须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让供应商展开竞争。此外,按照规定,供应商至少每半个月更新一次产品价格,如违反规定,该供应商的网上通道将被“黑屏”。因此,在大市场格局下,只有精品才能得以生存。 \r\n电子商务“成其细” \r\n如何监管数千个供应商、数万种商品、以及多批次零散的协议采购活动,让许多采购监管部门头痛。而辽宁省率先让协议供货在政府采购管理与交易平台上操作,通过计划管理、集市交易和业务管理3个主要功能,将千头万绪的协议采购全部置身于网络的监控中。 \r\n首先,该平台与政府采购预算和国库集中支付对接,没有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的采购均无法在平台上进行交易和支付,从源头上管住了政府采购资金。其次,3个主要功能环环相扣,每一个参与的人和环节都置于公开监督和技术管理下,既避免了人为因素,又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最后,通过后台数据的统计分析,化整为零等不正当采购方式将无处遁形,系统自动生成的报表和汇总分析会让每一笔采购的信息和问题一览无余。 \r\n强化监管“成其严” \r\n充分的竞争和公开透明的交易平台翻开了辽宁省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全新的一页。此外,该省还加大了对包括协议供货在内所有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管力度。 \r\n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除了已经发布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不良行为处罚与公告暂行办法》、《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制度外,政府采购预算管理、代理机构管理细则、评审专家分类标准等相关规定都将陆续出台,而对政府采购违规行为的处罚措施也将列入其中。 \r\n聂少林强调:“制度不仅要让人知道应该怎么做,更重要的是明确违规的后果。”(作者:赵环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