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供货里的某些问题只有鬼才知道”,这是一位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工作者的话,话糙理不糙,这其中直接反映了协议供货的监管难度。面对“政府采购质次价高”的指责,政府采购监管和执行机构百口莫辩。 \r\n 然而,在日前刚刚结束的辽宁省省直机关2010-2011年度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招标工作中,取消淘汰率、协议供货网上进行的全新模式或可让“鬼”无处遁形。 \r\n 充分竞争“成其大” \r\n 协议供货受人诟病的原因无非是价格和质量,“就像老百姓过日子,去自由市场买东西时总要货比三家,最终目的就是选择物美价廉的产品。”在辽宁省财政厅副厅长聂少林看来,协议供货采购首先需要一个供应充足、充分竞争的大市场格局。 \r\n 在这样的思路引导下,该省此次协议供货招标项目共分为6大类,分别是公务用车、办公家具、小轿车和大客车、办公耗材、办公设备及空调、办公电器定点采购卖场。在此次过程招标中,除办公耗材外,均不设淘汰率,只要供应商符合招标文件中的要求,就可取得协议供货资格。 \r\n 据辽宁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以下简称采购处)处长孙中才介绍,这种方式的优点首先是降低政府采购门槛,让更多优秀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有利于充分竞争;其次是方便采购人,有了这样一个大市场,采购人有了更多选择;最后是大大充实了政府采购电子平台的资源库,能够为政府采购的统计分析提供基础数据。 \r\n 大浪淘沙“成其精” \r\n 对于打开大门的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市场,供应商在普遍表示赞赏的同时,也倍感压力:“原来的格局被彻底打破了,如果我们的产品质量、价格和服务不具备全面的竞争优势,即使获得了资格,恐怕也难以获得实际的采购。”在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采购处处长王杰看来,这正是设计大市场的目的,“可以说这是又一次的大浪淘沙,政府采购的大门打开了,‘李鬼’恐怕难以生存。” \r\n 记者从采购处了解到,协议供货的网上采购方式被划分为以下3种:采购金额5万元以下的,采购人可直接在网上选择;5万元至30万元的,需要通过议价或公开竞价进行采购;30万元至100万元的,则必须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让供应商展开竞争。此外,按照规定,供应商至少每半个月更新一次产品价格,如违反规定,该供应商的网上通道将被“黑屏”,从而解决了之前供应商不及时更新价格的问题。因此,在大市场格局下,只有精品才能得以生存。 \r\n 电子商务“成其细” \r\n 如何监管数千个供应商、数万种商品、以及多批次零散的协议采购活动,让许多采购监管部门头痛。而辽宁省率先让协议供货在政府采购管理与交易平台上操作,通过计划管理、集市交易和业务管理3个主要功能,将千头万绪的协议采购全部置身于网络的监控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