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自采价格低于协议供货价怎么办?网上竞价产品的售后服务质量如何保证?日前,中国政府采购报社举办了高校采购座谈会,与会代表就高校政府采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建言献策。 \r\n中国财经报社总编辑姚中利在座谈会的致辞中表示,教育事业是国之重器,并被社会广泛关注。如何将教育事业办好、国家的教育经费花好是个非常重要的课题。因而,高校采购成为当前社会关注的热点。作为新闻媒体,尤其是《中国政府采购报》,有责任对这一方面加大宣传,对政府采购改革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实事求是地进行探讨、梳理。 \r\n参加此次座谈会的财政部国库司政府采购管理一处有关负责人表示,希望参会的高校代表能够尽量反映政府采购制度在高校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并提出解决建议。教育部财务司预算审计处的相关人士也表示,国家对高校教育事业经费投入越来越多,如何花好每一分钱,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是教育部一直关心重视的问题。她还就教育系统政府采购规模、队伍建设、制度建设、高校政府采购的特殊性以及未来工作设想等5个方面与高校代表们进行了交流。与此同时,中央财经大学、北京邮电大学、浙江大学和天津师范大学等高校代表还在座谈会上分享了高校采购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 \r\n国际关系学院公共市场与政府采购研究所副所长赵勇对高校政府采购工作中一些常见的争议内容,诸如招标文件的制定、采购程序的执行以及采购合同的履约等进行了探讨。他认为,这些争议如果不能妥善解决,不仅会影响高校政府采购效率的提升,还会影响高校的声誉和政府采购的公信力。 \r\n在座谈中,与会代表还集中反映了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和进口产品两方面的问题。由于信息类产品价格更新快、厂商给教育部门折扣较低等原因,集采机构公开招标的协议供货中的信息类产品价格一般比高校自行招标采购的价格要高。对此,北京邮电大学资产管理处处长李剑锋提出,教育部可与政府采购机构共同建立针对教育类采购的平台,使资源共享,降低协议采购价格。 \r\n而针对进口设备采购审批遇到的审批时间较长、预算和采购环节存在重复审批等问题,浙江大学采购管理办公室主任方竹根建议财政部出台关于进口产品审批以及采购方式审批的具体措施,并建议将项目立项审批和采购前的审批合二为一,简化程序。 \r\n为了更好地了解高校采购的实际情况,此次座谈会上,本报现场对与会代表进行了问卷调查。调查内容包括学校性质、采购规模、采购机构设置、学校政府采购资金纳入、高校进口产品数额以及高校采购绿色环保产品的情况等方面。调查结果显示,被调查学校基本能够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将预算内和预算外资金和相关配套资金纳入政府采购。 \r\n据悉,财政部国库司、教育部财务司和部分高校的相关负责人以及供应商出席了此次座谈会。(作者:吴敏) \r\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