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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检察院与县政府采购中心共同开展专项预防联手打造“阳光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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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7-05-22 |
今年以来,广德检察院与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及招投标中心政府采购分中心共同携手,积极探索政府采购领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新途径,努力打造“阳光工程”,形成了一套日渐完善的工作机制。做到了让政府省心,让用户放心,让商家顺心。近日,县房管局最高限价105万元信息化设备及软件的政府采购工作,再一次取得圆满成功 。 \r\n \r\n 此次采购项目是今年四月份,县房管局向政府采购中心申请政府采购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领域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意见》,县检察院派员全程参与并监督了整个采购过程。为了防止采购过程中出现职务犯罪现象,采取了以下预防措施: \r\n 一、职能相互制约。即政府采购监管室管理但不直接进行采购,将管理职能与经办职能分开。这种方式的采取实现了分工与制约,减少了职务犯罪发生的机会,可以取得更好的社会效益。 对预中标单位全部由检察院进行行贿档案记录查询,并规定,对有行贿纪录的,一律限制或取消中标资格。确保政府采购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防止在招投标过程中商业贿赂现象的发生。 \r\n \r\n 二、随机产生评委。为保证招投标工作的公正与公平,评委的产生采取随机方式。开标前5小时,在有关监督部门的监督下由采购中心与采购人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评委,评委到了开标现场就进行全封闭的管理,每个评委的通讯工具从进场开始交由专人保管,直到评标结束方可取回。确保了评委的中立性和消息的保密性。 \r\n \r\n 三、透明公开开标。在开标前首先由工作人员审验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情况。然后在检察院预防干警和相关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开标唱标并分类记录。整个操作过程都十分透明,商家有异议可以当场提出。 \r\n \r\n 四、公平公正评审。在检察院预防干警和相关监督人员的监督下,采购中心首先对各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进行了审查。在审查过程中, 7位投标供应商中有 3 家因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将“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开标一览表》分别密封包装而被率先淘汰出局,采购中心代表及时告知了被淘汰的商家代表并解释了原因,他们心平气和地签字确认后离开了会场。其余几家投标供应商先后接受了评标委员会的询问,并应评标委员会的要求就有关问题进行书面澄清。 \r\n \r\n 五、公正谨慎定标。评审结束后,采购中心在相关监督人员的监督下,组织专家评委各自为供应商进行打分,评定出前三名中标候选人。采购人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对第一中标候选人进行了资格后审,一致认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符合要求。最后上海神州数码有限公司以综合得分最高者胜出。县招投标中心向中标者发出了《中标通知书》,要求与采购单位在投标有效期内签订正式合同。 \r\n \r\n 通过严密组织,全程监督,既实现了政府采购的公平、公正、公开,又为财政节约了近8万元资金,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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