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需有良好纪录 \r\n 投标人必须是在河北地区注册三年以上并具备合法家电流通经营资格的法人企业,可以是家电零售企业,也可以是生产企业或其设立的经销公司或省级代理商、运营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或在河北省年家电销售额达到2亿元人民币以上。 \r\n 投标人企业资信状况良好,近三年内经营资信状况良好且无不良信息纪录;投标人销售服务网点布局合理,配送能力覆盖本市(包括郊区县),具有较强的仓储及配送能力;投标人有专门售后服务团队,具备完善的家电送货、安装、调试、保养的售后服务体系和良好的服务水平;投标人销售网点有通过家电“以旧换新”管理信息系统纪录、查验以旧换新有关信息的能力;投标人应无商业欺诈、商业贿赂等不良纪录;投标人能较好地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和河北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r\n 回收企业须有大型库房 \r\n 对回收企业的招标,就是对五类纳入以旧换新家电产品回收企业回收资格的招标。目前,招标通知已经发出,到7月12日开标确定有资格的回收企业。 \r\n 按照要求,要想获得资格,企业投标人必须是在河北境内注册三年以上的法人企业;投标人须具备废旧家电回收经营资格,符合再生资源回收的相关规定,并在所属地商务主管部门完成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必须遵守国家和河北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必须在所属区域具备上门回收和搬运的能力,有经过培训、具有专业能力的回收人员;必须有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的封闭式库房;投标人必须具备通过信息管理系统纪录、查验“以旧换新”有关信息的能力;专业性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至少在10个乡镇或街道、社区设立回收站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