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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政府采购在全省率先采用“末位淘汰法”


 发布时间: 2017-05-22     

  “祝贺35位商家取得协议供货商资格,请负责人上台领取湖南郴州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商牌匾。”近日,郴州市佳友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曾炜从市财政局负责人手中接过牌匾后,感叹道:“政府采购实行‘末位淘汰法’,杜绝了暗箱操作,激励企业必须用更好的价格和服务体系赢得这一大块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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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制度在郴州市推行已有5年,一些协议供货商在入围后,以为进了“保险箱”,在价格和服务上表现得不尽如人意。为了促进市场竞争,保证采购成效,市政府采购办决定在协议供货商中开展“末位淘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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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5月,郴州市政府采购办对办公用品、档案用具、办公家具、空调、电视机等办公电器共7个品种的供应商进行公开招标。经过前期筛选,共有51家供应商参加这次招标活动,经过综合考评和公示等程序,最后有16家被末位淘汰。郴州市兰星档案用品销售中心由于指标未达标被淘汰出局,其负责人曾庆礼说,整个过程公开透明,他们输得明明白白,待公司弥补短板后继续参加下次的竞争。本次入围的市飞科电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殷智勇表示,采用“末位淘汰法”后,企业再怎么走关系也没有用,避免了企业之间打价格战,最终靠综合实力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