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怀着十分喜悦的心情在这里举行《中国政府采购报》创办仪式暨“政府采购与节能服务产业发展”论坛,我首先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对《中国政府采购报》的创刊表示热烈祝贺,并祝愿《中国政府采购报》不断发展壮大,为支持和推动中国政府采购事业的发展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同时预祝“政府采购与节能服务产业发展论坛”圆满成功。 \r\n 10年前我曾有幸参加《政府采购法》的起草工作,直接参与了我国政府采购制度的建立,当时确定的很重要的一条原则就是要求政府采购必须做到公开、透明,政府采购信息要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这就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第三只眼”的监督作用。因此,《政府采购法》第11条明确要求:政府采购的信息应当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自《政府采购法》实施以来,中国财经报社作为财政部指定政府采购信息必须刊登媒体,多年来秉承积极探索、不断创新的理念,为政府采购信息发布以及我国政府采购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r\n 作为财政部指定政府采购信息必须刊登媒体,今天,中国财经报社隆重举行《中国政府采购报》的创刊庆典,这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我相信《中国政府采购报》在宣传我国政府采购政策、解读政府采购制度、发布政府采购信息和推动政府采购理论和制度管理研究等方面,必将发挥更加积极、主动的作用。 \r\n 最后我再次祝愿《中国政府采购报》越办越好,再创辉煌,为推动我国政府采购事业改革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田冬梅整理) \r\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