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采购报》创刊暨“政府采购与节能服务产业发展”论坛发言摘要 \r\n 编者按 \r\n 低碳经济已成为全球经济新的增长点,得到广泛关注。合同能源管理作为能源利用领域一种新型的商业模式,逐步进入到人们的视线中来。 \r\n 事实上,合同能源管理引入我国已有十多个年头,从少人问津地蹒跚起步到曲高和寡地摸索前行,再到今天的备受瞩目,合同能源管理历经十多年的沉寂之后终于迎来属于自己的春天。 \r\n 前不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成为合同能源管理领域的第一缕春风,而公共机构则责无旁贷地成为节能战线上的排头兵。 \r\n 在未来的节能发展中,公共机构节能将如何发挥垂范的作用,谁又将成为公共机构节能的重要推手和突破口?政府采购将如何推动合同能源管理的推广应用?为此,《中国政府采购报》在创刊之际举办了“政府采购与节能服务产业发展”论坛,本期特别摘登论坛发言,以飨读者。 \r\n 王瑛 \r\n 财政部国库司(国库支付中心)副主任 \r\n 构建和完善 \r\n 我国绿色采购机制 \r\n 中国政府采购报社举办“政府采购与节能服务产业发展论坛”,借此,我就建立和完善我国的政府绿色采购制度谈几点个人的认识和看法: \r\n 第一,绿色采购制度成为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政策手段。据初步统计,2009年全国政府采购规模已经突破了7000多亿元。政府采购巨大购买力的导向作用正影响着企业的增长和社会消费,这体现了政府采购作为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工具的重要功能。作为一个特殊的消费群体,政府机构成为绿色消费的优先选择者,能从源头上减少能源消耗和能源费用,其示范作用能推动全社会节能环保。 \r\n 第二,促进节能环保的绿色采购制度发展成效显著。经过几年的探索和实践,我国已形成了以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为基础的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初步建立了绿色采购的制度框架,并取得了积极成效。截止到目前,节能产品清单已发布7期,环保标志产品清单已发布5期。列入政府采购清单的节能产品已有35类,3万多个品种;环境标志产品已达到21类,1万多个品种。 \r\n 第三,积极探索和完善我国绿色采购机制。当前,我国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由初创阶段进入全面发展阶段,政府采购事业步入了关键时期,更好地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完善有利于科学发展的绿色采购机制,已成为我国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制度中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一方面民意有要求,今年全国两会上,发展低碳经济成为代表和委员关注的重点之一;另一方面中央有要求,在日前召开的国务院节能减排工作会议上,温家宝总理指出,坚持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基本国策,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中华民族生存发展。此次会议部署了包括大力推广高效节能产品,积极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在内的7项任务。 \r\n 随着我国节能减排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对完善绿色采购机制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认为可从以下5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完善我国政府绿色采购机制。 \r\n 一是强化绿色采购意识,加强对绿色采购的宣传,在全社会营造一个良好的节能环保氛围,使绿色采购成为广大采购人的自觉行动。 \r\n 二是逐步建立我国绿色采购标准体系,借鉴国际经验,根据节能环保效能、技术成熟度,经济可行性,以及生产环境影响因素,不断完善我国现行的节能环保产品认证制度,建立科学化、精细化的认证产品机制和认证产品分级机制。 \r\n 三是努力完善绿色采购执行机制,密切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加强对绿色采购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此外,还要积极探索建立绿色采购的绩效评价机制和责任机制。 \r\n 四是积极推进绿色采购信息公开,不断完善节能环保产品清单的动态调整机制和公示制度,加强对产品认证的社会监督。对通过认证的绿色产品建立绿色信息库,以利于在采购时查找选择。对政府机构执行绿色采购的情况进行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r\n 五是加快研究绿色采购制度的问题,结合政府采购货物类项目的实践,积极探索在工程和服务采购中引入绿色采购的理念,鼓励和引导政府机构在公共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更多采用能效标志产品、节能节水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 \r\n 张学文 \r\n 财政部经建司副司长 \r\n 加大节能服务产业 \r\n 持续健康发展的力度 \r\n 合同能源管理从上个世纪70年代开始在发达国家得到了普遍推行,被证明是行之有效的节能措施。我国能源消耗总量大,2009年达到了31亿吨标准煤,位居世界第二。同时,我国单位GDP的能耗高,是世界平均水平的4倍。主要用能单位能耗比国外高出10%到40%,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普遍存在节能技术水平低、能耗水平高的现象。在这种情况下,大力推进合同能源管理、促进我国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对节能减排、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也十分紧迫。 \r\n 首先,推进合同能源管理有利于推进节能减排长效机制的建立。企业是节能减排的主体,必须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充分调动企业的积极性。与行政、法律等强制性手段和刚性约束不同,合同能源管理以节能效益分享为基础,使节能服务公司和用能单位都有利可图,能够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增强持续节能减排的内在动力。同时,采取市场化的手段,以签订合同的方式,促使节能公司不断提高技术和服务水平,取得实实在在、尽可能多的节能量。 \r\n 其次,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有利于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据有关方面统计,我国潜在的节能市场规模达数千亿元,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将把这个巨大的节能潜力转化为现实的节能能力,并使节能服务产业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节能服务产业链长,关联度大,吸纳就业能力强,是研发、生产、消费、运用为一体的高层产业,近几年产值以成倍速度增加。 \r\n 最后,推进合同能源管理有利于节能技术和产品推广应用,带动产业升级。我国有成熟的节能技术,生产高效节能产品,但大多数没有得到推广普及,生产节能产品多销往国外,主要由于节能技术改造专业化强、投资大、节能产品成本高,影响了用户的积极性,也限制了高效节能电机、节能灯的产业发展。合同能源管理提供专业化的服务,为用户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安装高效的节能设备,并优化管理,克服节能技术、设备、产品推广的市场障碍,将大大促进节能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和新管理方式的运用,带动相关产业发展和升级。 \r\n 国务院高度重视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目前我国节能服务产业规模很小,对节能减排的作用还不明显,进一步加大力度,要完善对合同能源管理支持的政策体现,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大节能服务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力度: \r\n 一是要落实政策,营造环境。在财政资金支持方面,初步考虑由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节能服务公司在重点用能领域实施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根据实际的节能效果给予适当的奖励。政府主要是搭建平台,规范秩序,营造有利于合同能源管理发展的环境,要建立节能经验管理和节能效果审计评估体系,为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奠定基础。 \r\n 二是要加强管理,规范发展。在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和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初期,要严格界定合同能源管理的内涵和范畴,明确市场准入门槛和财政支持条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制定标准的合同文本,建立节能服务公司考核评价体系。加强行业指导和监督,强化行业自律,要在推动合同能源管理快速发展的同时,建立良好的行业秩序,维护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健康稳定和可持续,防止一哄而上。 \r\n 三是要加大宣传,提高认识。合同能源管理是近些年发展起来的新生事物,很多用能单位对它的机制不清楚,要大力宣传合同能源管理先进理念,扶持措施和显著成效。提高全社会对合同能源管理的认知度和认同感。 \r\n 何炳光 \r\n 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巡视员 \r\n 引入合同能源管理 \r\n 公共机构责无旁贷 \r\n 从总体来看,我国节能服务产业的规模和发展水平仍然比较低,难以适应我国节能减排工作的需要。其产业发展存在以下几个主要问题: \r\n 第一,融资比较困难。节能服务公司在发展初期,通常规模较小、自有资产不足,往往因为缺乏抵押物、担保物等而得不到银行贷款。 \r\n 第二,税收政策有待于完善。节能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既涉及增值税,又涉及劳务。在实际执行当中,税务机关按照规定对不容易划分的劳务,一般采用从高适用税率的办法征收营业税,也会造成节能服务公司税负过重的问题。 \r\n 第三,缺乏有关的政策支持。具体包括投资支持、政策性引导等等。 \r\n 第四,预算支出科目不明确、会计处理不统一。在现行预算和财务管理体制当中,公共支付在现有财政管理体系当中没有明确的支出科目,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形成的资产转移,会计处理不统一。 \r\n 为了解决上述制约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种种障碍,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联合提出了《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有效解决了多年来在推行节能服务产业方面,特别是合同能源管理实施过程当中的一些政策障碍,并将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纳入专项资金支持范围,给予资金补助和奖励。同时规定,政府机构实施节能改造,将能源费用进行列支,实施节能改造,按照合同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企业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的,企业实际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的支出也作为费用支出。 \r\n 不仅如此,相关政策还要求进一步改善金融服务,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根据节能服务公司融资需求特点,创新信贷产品、扩大担保品范围,为节能服务公司提供相互融资等金融服务。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则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 \r\n 以上这些措施的推行,为促进合同能源管理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对于引导用能单位通过市场方式开展节能改造具有重大的推动作用。5月初,在国务院召开的国务院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中,温家宝总理再次明确提出了有关部门在近期出台落实国务院文件的具体实施方案。 \r\n 公共机构作为财政出资的用能单位,在利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方面具有较大优势。从国外情况来看,合同能源管理已经在军队、政府机关等机构开始施行。 \r\n 而在我国,政府机关等公共机构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进行节能改造、特别是进行政府采购的时候,遇到了很多棘手的问题。目前,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等部门正在商讨如何在公共部门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的问题。 \r\n 我个人认为,解决这个问题最核心的是要解决预算体制问题。现在,几乎每个部门的预算体制都是部门预算,都包含有日常的电费、水费等项目。这个基数是增长的,也是制约我们施行合同能源管理的重要体制性问题。在这方面,希望有关部门,特别是政府采购部门能够针对具体情况找到相应的解决办法。这样,公共机构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才能够取得进展。在这一点上,我们可以借鉴美国的经验:即允许各机构从节能和节水节省的费用当中,按照规定比例留存用来奖励管理人员,或者用于可再生能源投资、管理等等。 \r\n 在政府采购领域,首先要实行政府优先采购,同时,科学合理地制定出既有利于节省开支,又有利于节省能源的办法,才能真正促进政府机构,包括使用公共财政资金的其他单位真正有动力去节能。也只有这样,我们的公共机构才能真正迎来合同能源管理发展的春天。 \r\n 陈建明 \r\n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主任 \r\n 引导采购人树立 \r\n 采购节能服务新理念 \r\n 《中国政府采购报》的创刊,让我们集采机构多了一个伙伴,我们感到由衷的高兴,高兴的同时,心里面也有很多的期待。 \r\n 一是期待《中国政府采购报》对政府采购当中所应该把持的理念,以及政府采购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进一步研究和探讨。在完善政府采购制度,促进政府采购事业发展方面能够有所作为。 \r\n 二是期待《中国政府采购报》能够成为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交流沟通的一个很好的平台。政府采购工作的顺利开展离不开采购人、集采机构、代理机构、供应商和评审专家的密切配合,也离不开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积极支持。希望《中国政府采购报》能够及时准确地反映各方当事人呼声和实际情况,便于大家换位思考,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共同营造各方配合的和谐采购氛围。 \r\n 三是期待《中国政府采购报》成为社会各界了解政府采购的一个窗口。目前,社会上对于政府采购存在着较多的误解。我们希望《中国政府采购报》和其他各个媒体能够扩大对政府采购改革取得的成绩进行宣传,使广大公众能够真正了解政府采购,理解政府采购和支持政府采购。 \r\n 关于这次论坛,我也想借此机会发表一点对节能采购的看法。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能源问题已经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所面临的一个非常重大的问题。一方面是我国自有能源资源严重不足,寻找开发新的能源之路非常艰难;另外一方面,为解决全球气候变暖,我国面临着严重的节能减排的投资压力。在2009年召开的哥本哈根气候大会上,我国承诺到2012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到45%。因此,要解决能源问题和实现节能减排的目标,提高能源资源使用效率,发展节能服务产业,这是一个必由之路。最近国务院办公厅颁布了《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明确要以市场化运作为基础,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发展节能服务产业的重要方向,这是一个非常具有前瞻性的策略,必将推动我国节能服务产业的向前发展。 \r\n 从政府采购具体实践来看,目前政府采购清单以采购节能产品为主,以节能服务公司为投资主体的节能改造比较少见。合同能源管理作为节能改造的一揽子解决方案,比单独的节能产品采购要更为有效,应该是今后整个节能工作发展的一个方向,同时也是采购发展的一个方向。那么对于如何更好地做好节能服务采购工作,我谈三点看法: \r\n 一是需要采购人在节能理念上达成进一步的共识。对于节能采购,我们不仅仅停留在产品采购上,还需要引进新的理念,比如说产品生命周期概念。另外,节能采购由单一产品向提供一揽子节能服务转变。 \r\n 二是要为节能服务产业创造进一步的政策环境。 \r\n 三是对于政府集采机构来讲,在适当的时候,可以运用定点采购方式,将节能服务纳入采购范围,实行非强制性的定点采购,这样既可以帮助采购人,又可以帮助节能服务企业来扩大影响。 \r\n 展望未来,中央机关国家政府采购中心将引导采购人树立采购节能服务的新理念,完善适合节能产品与节能服务的评审方法,更好地为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做出我们的努力。 \r\n 柳承茂 \r\n 中央国家机关节能办副主任 \r\n 公共机构节能 \r\n 与合同能源管理 \r\n 节能减排、低碳绿色是当今社会发展的主题之一,公共机构节能是全社会节能的主要组成部分。 \r\n 公共机构节能始于2001年11月,当时原国家经贸委、财政部联合发出公共机构节能倡议。2004年,节能中长期规划把政府机构节能工程列为“十一五”重大节能之一。 \r\n 2008年8月1日,温家宝总理签署了531号国务院令,明确了国管局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国公共机构节能。近年来,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等部门的支持下,在健全全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组织体系、推进政策法规建设、夯实统计监测技术、强化节能监督检查、加大宣传培训力度等几个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r\n 从全国情况来看,各地区工作进展比较平衡。但节能资金投入不足的问题也比较突出。正因如此,合同能源管理这种基于市场化运作的机制引起了大家的关注。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公共机构节能改造,不仅大大降低财政的投资,而且降低了机关的行政成本,对于公共机构来说,是一种经济、有效的节能机制。目前,在公共机构推进合同能源管理的呼声越来越高。 \r\n 目前我国公共机构节能领域主要存在以下3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节能服务公司规模偏小,实力比较弱,缺乏相应的资质,在公共机构中认可度不高;二是标准不明确,节能的积极性、主动性不强;三是由于预算制度、财务制度限制,节能很难实施。 \r\n 下一步推动合同能源管理很多政策还需要细化,主要有5个方面:一是加大合同能源管理宣传;二是完善激励和约束机制;三是加强对合同能源管理企业的管理;四是强化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管理;五是进一步细化财务会计制度。 \r\n 5月5日召开的国务院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温家宝总理提出今年全国公共机构的能耗要比去年减少5%。要想进一步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必须要引入市场化机制,通过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来加快推进公共机构节能改造。希望和大家一起共同推动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扎实、稳健向前发展,积极促进节能服务企业的发展壮大。(文字整理吴敏 王珅 梁爽 邢晓丹 宗晓丽) \r\n |